近日,辽宁葫芦岛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查处的8起损害和干扰经济发展环境案件予以通报。
这些案件包括:绥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内中队执法人员越权执法、罚款不开收据案;龙港区国税局税收管理员赵某、张某违规为他人办理税务手续并收受钱款案;兴城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李某投资入股办企业案;兴城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收受礼金和乱拉赞助案;市农行渤海支行信贷科科长詹某违规向客户借款案等。
葫芦岛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行业,都要从上述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就今后的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葫芦岛市纪委、监察局表示将突出重点,继续保持查处损害和干扰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高压态势,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和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件教育执法执纪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记者李万东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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