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7月27日,全国首例海底盗油案在山东一审公开宣判,两名主犯被判死刑。在该案中,胜利油田海底输油管道被非法打孔,盗走原油10吨,原油同时大量泄漏,造成附近海域严重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近4亿元。 |
7月27日,全国首例海底盗油案在山东省东营市一审公开宣判,两名主犯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此外,涉及该案的其他3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
在这起海底盗油案中,胜利油田海底输油管道被非法打孔,盗走原油10吨,原油同时大量泄漏,造成附近海域严重污染。据统计,直接经济损失近4亿元。
审判机关对该案案犯课以重刑,并在案发地组织声势浩大的公判大会。东营市坊间认为,此举是为了对当地猖獗的盗油现象进行强力震慑。
张江涛
本报记者 王 琪
发自山东东营
重典震慑 7月27日上午9点半,山东省东营市仙河镇一所电影院。
人们从四处赶来,电影院外面偌大的院子里人头攒动。由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海底盗油案将在这里进行公开宣判。
海底盗油案的10名涉案案犯,已经被押送到电影院入口处的走廊上。他们面向墙壁蹲在地上,头上戴着黑色的头套。每名案犯身边,一左一右,各站着一名严阵以待的警察。
一审宣判从上午10点正式开始。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自2005年4月开始,王玉江、刘林彬、刘晓克、蔡宝新(在逃)4人即开始预谋在中石化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的海底输油管线上打孔盗油。他们先后将两条海底管线打穿,后导致原油外泄,造成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和重大财产损失。
据统计,两条海底管线被打孔后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累计将近人民币4亿元。
当该案审判长、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胜昌,将这些经济损失数据一一宣读出来时,公判现场惊叹之声四起。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注意到,被摘除头套接受公开宣判的10名海底盗油案案犯,这时情状各异。王玉江、刘林彬低着头,张庆民脖子上汗水淋漓……
公判大会进入最后的宣判程序,大会现场安静了下来。李胜昌开始宣读一审判决:
“被告人王玉江,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与王玉江一同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还有刘林彬,一个24岁的年轻人。在两条海底管线上打孔、安装“卡子”,都是他潜水实施完成。
除4人在逃、4人被另案处理外,发生在山东省东营市的全国首例海底盗油案涉及的10名案犯,均被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刑罚。
“尽管我们国家现在强调要"少杀、慎杀",但我们认为一审法院判处两人死刑、一人死缓,量刑是适当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公诉人员在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时说,“犯罪分子造成的社会后果实在是太严重了。”
他们强调,法院选择在海底盗油案的案发地进行一审宣判,一个重要的目的,是期望通过这一方式,对当地的“油耗子”进行震慑。
潜水作业 来自河北省黄骅市的王玉江在东营市没有固定职业。人们不知道,王玉江在与刘林彬、刘晓克、蔡宝新合谋盗劫海上原油之前,这个30多岁的河北人来东营到底是为了什么。
最初的预谋是在2004年4月。王玉江与刘晓克认识后,二人即开始商量在海底输油管线上打孔盗油。之后,王玉江又与胜利油田浅海工程公司船务分公司机舱员李秀河结识,并从李手中得到一份《埕岛油田井位、管缆轨迹及水深图》。
2005年4月,王玉江、刘晓克与蔡宝新再次商量在海底输油管线上打孔盗油。
刘晓克找来了东营市河口区三泰公司经理张庆民入伙,王玉江则找到了刘林彬负责潜水打眼;刘林彬又租用渔民时国勇的船只并邀约时国勇一起潜水打眼。
在海底盗劫原油需要一种卡子,类似建筑工地上常用的扣件。卡子上有一个接头,上面还有阀门。附属的打孔工具是一个手摇钻。
为了制作这个卡子,王玉江找到了中石化胜利油田孤东采油厂四矿车队职工韩先民。由韩先民牵头,这个有着特殊使用价值的卡子很快做成。刘林彬及另一人对这个卡子进行了加固改造。
在经过一个月的准备后,2005年5月份,这个已经初步形成的犯罪团伙开始行动。
他们选择了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中心一号平台至海3站的一条海底管线作为盗油对象。这是一条外径559毫米的海底管道,由内层的输送管道和外层的保护管道构成,中间是真空层。
作案地点距离海岸线不远,管道铺设在距离海面大约3米深的海底。
为了便于作案,王等将渔民时国勇拉下了水。当年6月,王玉江、刘林彬等4人携带卡子、手摇钻等作案工具,多次乘坐时国勇的渔船窜到预选的作案地点,对海底管道进行打孔和安装卡子。
打孔的过程被办案人员认为是一个相当专业的过程。
穿着潜水衣的刘林彬和时国勇轮流下水,将卡子安装在管道上,然后用手摇钻打孔。
这条被破坏的海底管道,不是原油输送管道,而是天然气管道。轮番下水的刘林彬和时国勇将管道打通却没有放出原油,随后,他们开始重新确定作案目标。
他们将目标对准了另一条外径460毫米的海底管道。
在王玉江的安排下,刘林彬定做了一个能够安装在460毫米海底管道上的卡子。当年7月,刘林彬等3人乘船至该管道处,对管道进行打孔。
在此期间,身为胜利油田浅海工程公司船务分公司机舱员的李秀河,为王玉江、刘林彬等人盗劫海上原油通风报信,提供巡逻船在海上巡逻情况,并为其提供海上天气情况。
这次内外勾结的打孔,让王玉江等人如愿以偿。
据王玉江等人交代,他们曾经先后6次(有人交代是8次)在打孔处盗放原油。这些原油被贩卖到了山东庆云县及河北黄骅、陕西秦岭等地。
目前,王玉江团伙被法院认定的两次盗油,分别发生在2005年8月和11月,他们累计盗得原油10吨,获非法利益35000余元。
污染严重 如果不是那个粗制滥造的卡子,王玉江团伙盗油案造成的社会后果也许不会像后来那样严重。但是,正是因为那个卡子,王玉江团伙才在其盗油得逞以后不久即暴露出来。
2005年12月1日,460毫米海底管线被打孔处出现原油外泄。这是一条南北走向的海底管线,少量的油污在海面漂浮。12月3日,潜水员下水探摸后发现了王玉江等人打孔安装在该管线上的卡子,该卡子上的一个阀门有轻微原油漏出。
在此后的几天时间里,油田方面组织力量对漂浮在海面上的原油进行清除。但是由于一部分原油与冰渣混合在一起,而且距离海岸线较远,根本无法彻底清除。
12月4日,中石化股份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下称海洋采油厂)对两条海底管线进行了输送介质互换,将460毫米的海底管线改为输送天然气,559毫米的海底管线改为输送原油。
令海洋采油厂意想不到的是,559毫米的海底管线早已被王玉江犯罪团伙打穿。就在该管线被改为原油输送管线3个月后的2006年3月12日,原油泄露事件大规模暴发。
这次事件震动了山东省,并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七处副处长董训当时曾愤怒异常地说:“盗油分子已经把犯罪"业务"发展到海上了。”
如果不是因为这次原油大规模泄漏事件,胜利油田还不知道已经有两条海底管线被“油耗子”打穿了。据胜利油田石油管理局法律事务处副处长马清标介绍,当时胜利油田通过卫星监测发现海面大量存在原油污染带,但在开始的时候,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胜利油田方面派出了人数众多的潜水队伍,对559毫米海底管线进行探摸,最终发现了问题所在。
有关资料显示,至2006年3月14日,在海洋采油厂埕口中心一号平台至海三站的559毫米海底输油管线的海面上,在海三站东北1500-2000m米海域有5-6米的原油带向东延伸。循原油带至漏油中心现场海域,中心现场海水浑浊,呈暗黄色,从海面观察可见少量原油仍不断从水下涌出。
顺着涌油点向海底探摸,潜水员发现,在东经118°49′29.35″、北纬38°09′44.88″的渤海湾西侧的埕口海域,559毫米管线上有一个宽20厘米的卡子,这个卡子上连接着一个47厘米高的阀门组。该卡子与管线结合部存在着一条13厘米宽的缝隙,原油就是从这里源源不断地外泄出来的。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的鉴定显示,该卡子的组件不规范、加工粗糙、胶垫质差,不能承受较高压力,在压力大的情况下导致密封破损,造成原油泄漏。
打孔盗油使原油泄漏,造成了严重污染。这起海底盗油案中,由于海水灌进海底管线的中间真空层,造成两条海底输油管线、复线承压能力及防腐保温效果无法达到原设计要求,处于报废状态,损失价值共计19817.59万元。海洋采油厂关闭182口井,停输108小时30分,损失原油产量16523.6吨;损失天然气产量1370000方。
连续两次发生在同一海域的溢油事故严重污染了该海域生态环境,对东营海域造成人工养殖水产品经济损失3442.76万元;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10328.29万元。同时对河北沧州海域、渤海湾中部海域及天津海域也造成了污染。
任重道远 近些年来,当地政府加强了对“油耗子”的打击力度。在山东省东营市,今年年初当地政府与胜利油田即联合打掉了102个涉油团伙。
尽管涉及偷盗原油的犯罪分子有所收敛,但盗油现象依然存在。
“为什么会叫"油耗子"?你一追,他就跑;你一走,他又回来了。”马清标说。对普遍存在的盗油、盗气现象,马清标感到很无奈。
而海底盗油案反映出来的“油耗子”向海上发展的趋势,更是让胜利油田措手不及。
当地检察系统有关人员分析,“油耗子”向海上发展,是因为在海上作案不容易被发现:输送管线都铺设在海底,“油耗子”打孔盗油时很容易隐蔽,而一旦行迹败露,犯罪分子往往容易通过海上通道快速逃离。这一趋势给油区治安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
胜利油田石油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回忆,东营市真正意义上的盗油现象,始于上世纪80年代。在过去的近30年中,“油耗子”现象产生、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伴随着石油价格不断攀升而逐渐猖狂的过程。他说,这种现象在全国所有的油区都普遍存在。
在更为久远的年代,人们盗劫原油很少是为了交易,而是直接拿回家当燃料。东营市出租车师傅张女士告诉本报记者,在她的童年时代,她的父母经常到油井里提油,那时候几乎没人管理油井。父母将原油提回家后当柴烧,“整个屋子被熏得像黑洞”。
随着油价不断攀升,人们盗劫原油的目的开始变化。尽管石油部门加强了对油区及其设施的管理监控,但人们盗劫原油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张女士说,打孔盗油就是在这种“猫和老鼠”的较量中出现的。为了追逐利润,不仅是本地人,许多外地人也开始出现在“油耗子”的行列中。
“那些有关系的人,直接开着油罐车去油井里拉,一晚上可以挣上几十万。”一名曾参与过盗劫原油的东营青年时某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时某说,他的一个朋友多年前曾经在一次打孔盗油过程中,被喷射而出的原油烫伤了手掌。
据当地一位司法工作者介绍,为了追逐利益铤而走险的“油耗子”们,今年以来稍微有所收敛。
按照民间的理解,这个形势的转变,是因为有了“法律”,打孔盗油要被判刑;而在以前,通常情况下,只要交点罚款就没事了。
民间所说的“法律”,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1月15日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打孔盗油应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论处。结合《刑法》对该罪量刑的规定,情节严重者可判处无期徒刑至死刑。
打孔盗劫油气不仅危险重重,造成国家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流失、油气设备的破坏,还容易因为造成污染而产生诸多矛盾。
在全国首例海底盗油案中,尽管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于近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宣布该案暂告一个段落。但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却刚刚开始。
马清标向本报记者透露,原油泄漏污染带上的渔业养殖户,已经提起诉讼,要求胜利油田赔偿1亿余元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胜利油田还面临着国家海洋管理部门的巨额索赔。
由原油泄漏导致污染的类似事件,还发生在东营市区。《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在东营市采访期间了解到,位于该市西城区胜华路的一处近1华里长的下水道里,流满了原油。从今年5月1日起,数名工人即开始从下水道里捞油,到7月29日,下水道里黑压压一片的原油依然没有捞完。
“是地下管道被"油耗子"打穿了?还是管道自身出了问题?现在还没有查清楚。”马清标说。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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