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日前,高淳县淳溪派出所历时近3个月,抓获一名专门以中老年男子为侵害对象的犯罪嫌疑人,破获以低价性交易为借口,敲诈勒索受害人钱财的系列案4起,涉案价值7000余元。
10元就能“玩玩”害了老汉
今年3月下旬的一天中午,年近八旬的老汉走进淳溪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骗去现金2000元。
经过值班民警一番劝导,老人断断续续地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当日上午10时许,当他走到县城淳中路时,一中年妇女主动与其搭讪,并提出花上10元钱就可以“玩玩”。老汉经不住诱惑,将女子带回家中。谁知刚进家门,该女子便向其索要100元。遭到拒绝后,该女子竟以“将公开此事,喊丈夫来砸打报复”相威胁,从老人手中强行掠走2000余元现金。
4月上旬,淳溪派出所再次接到类似的报警:一中年男子骑车至县城牡丹园路段时,被一陌生妇女拦下。当晚李某将该妇女带至其暂住地发生关系后,被该女子以恐吓方式,敲诈人民币3700余元。
警方撒网等了3个月
犯罪分子侵害对象多选择中老年体弱男子,且掌握受害人碍于情面羞于声张的心理,敲诈财物频频得手。根据嫌疑人体貌特征和作案特点,淳溪派出所专案组初步认定系列案件应为同一人所为。警方针对犯罪分子在街面与路人主动搭讪的特点,专案组专门安排力量驻守县城主要路口、干道,张网以待。
但就在侦查开展过程中,类似案件却再也没有发生,侦查工作一时未能取得实质进展。
6月7日下午,71岁的张老汉赶到淳溪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家中被一中年女子胁迫敲诈现金、香烟等物,并写下一张欠“小花”(化名)100元的欠条,双方约定,6月12日上午在县城某路口见面后交上“欠款”。
民警调阅了全市及周边市县所有名为“小花”的人员信息,但经受害人逐一辨认,排除了上述人员的作案嫌疑。民警分析,犯罪分子居然威逼受害人写下欠条,极有可能再次出现,遂决定让受害人张某赴约交“欠款”。
“小花”连骗4个中老年人
6月12日上午9时40分左右,一中年妇女如期出现在约定地点。民警将其擒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受害人出具的欠条和诈骗得款。
41岁的孙某在事实面前,如实交代了自今年3月份以来,先后4次采用色情引诱方式,在县城繁华地段搭识过路中老年男子,以低价性交易为诱饵,跟随受害人到家中,再施以言语威胁,敲诈现金、生活用品等财物,涉案价值7000余元的犯罪事实。目前孙某已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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