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净水花生油质量堪忧
本报讯 (记者谭德波 通讯员胡燕妮、 李文)作为市民常用食品的花生油和食用调和油合格率竟然不到四成!昨日,广东省工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第二季度全省流通领域内的花生油和食用调和油合格率分别只有36.6%和36.8%,合格率不到四成。
花生油近六成可能“掺杂”
也许你买回的“花生油”根本就不是花生油,而只是价格相对低廉的调和油罢了。省工商局表示,抽查中花生油掺杂的情况比较严重。本次抽查中,花生油和食用调和油的合格率分别为36.6%和36.8%,不合格比例超过6成。本次抽查中53%的批次不符合花生油相关标准,都存在脂肪酸含量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专家指出,脂肪酸是判断食用植物油是否纯正的最重要的特征指标,对花生油产品脂肪酸组成指标的分析,可检测出存在“掺杂”的情况。
“脂肪酸组成不符合标准规定,不能称为花生油,只能称为食用调和油。”省工商局透露,本次抽查花生油商品超过50%有掺杂现象,究其原因,很有可能是由于近期粮油价格大幅上升,直接影响到花生油的原料价格提高,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用原料价格较低的其他食用油代替花生油。
除了花生油和食用调和油之外,大豆油、葵花籽油等其他食用植物油的质量情况相对比较乐观,其中大豆油的合格率达到100%。抽查显示,流通环节中食用植物油商品的合格率达到75%。
两家广州企业“榜上有名”
报告显示,广州地区两家企业生产的食用植物油都存在脂肪酸组成不达标的情况,分别是广州增城益之元食品厂生产的“椰香浓香花生油”和广州市东盟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寿星皇特香花生油”。省工商局在广州地区的抽查发现,不合格食用植物油的发现地点主要位于城乡接合部地区市场,本次抽查就在广州市从化城郊旺城百货商场发现了两类脂肪酸组成不合格,可能存在“掺杂”的食用植物油,分别是清远市凤禧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家福压榨花生油”和佛山市澜兴植物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福来登浓香花生油”。
对于花生油的选购,省工商局特别建议,一些产品的名称标为“纯香花生油”,但配料上的标示却有花生油、大豆油等配料,对于这类情况应特别注意。配料标注含两种及以上油脂的,其产品名称应为“食用调和油”,而不应标为“花生油”。本次调查显示,出现问题的花生油多数都是小厂家生产的“杂牌”花生油,而大品牌则未发现问题。
“杂牌”花生油充斥广州市场
广东省工商局公布本次食用植物油抽查报告后,记者于昨日下午走访了广州越秀区和白云区部分大型超市,发现大型超市中的花生油基本上都是大品牌,并未发现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不过在一些肉菜市场的档口中,却林立着各种“杂牌”花生油。在增槎路的一处肉菜市场,记者看到一家专卖粮油的小档口,在柜台上摆放着超过10个品牌的食用植物油,产地分别是佛山、湛江、广州和云浮等地。
记者看到,很多植物油的塑料瓶已经出现了“漏油”的情况。不过,这种小档口由于“价廉物美”,所以生意比较火爆,记者所见到的这家档口5分钟内就有2个人前来购买。省工商局指出,消费者前往小市场小档口应当慎重,有条件应尽量去大型超市购买大品牌植物食用油。
近七成被检纯净水不合格
广东省工商局同期还对饮用水市场进行了抽查,结果显示饮用水的质量状况依然不容乐观,本次抽查的饮用水主要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净水和纯净水等品种,总体质量合格率仅为36.1%,合格率不到四成。其中纯净水的质量最为堪忧,抽查合格率仅为30.3%,接近七成纯净水不合格。
省工商局表示,2007年流通领域饮用水质量状况较差,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本次抽查主要集中在粤西、粤北和部分珠三角地区,产品质量状况与去年的粤东、粤北抽查结果基本持平;另一方面是本次抽查重点针对中小品牌,涉及大品牌不多。
报告指出,纯净水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菌落总数指标超标情况比较突出,说明中小型企业的总体卫生质量工艺控制还有待提高。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通过本次抽查也可看到,大型企业及知名品牌的饮用水还是保持着较好的质量水平,质量指标明显优于同类商品,消费者最好选购大品牌。
另外,省工商局还在全省范围内同期抽查了市场饮料质量状况,结果表明饮料质量较为乐观,合格率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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