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7日电(贺华锋、林伙星) 由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侦破的特大组织偷渡团伙案日前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主犯张世义、施宝光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9年,并处罚金32万元和10万元,其余30名组织者也分别被判处1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相应罚金。
据悉,这是福州沿海地区反偷渡斗争中规模最大、偷渡组织者被判刑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
2005年11月16日至22日,在经过3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之后,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上级的统一指挥下,先后在北京、上海、沈阳和福州等地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组织偷渡团伙案,彻底摧毁4个特大偷渡犯罪集团,共抓获偷渡组织者38名和偷渡人员17名,查扣护照374本、假印章6枚、用于记录偷渡活动的各类书证305份,扣押、冻结偷渡款项600多万元。
经审理查明,在2003年至2005年间,以张世义、施宝光等人为首的特大组织偷渡团伙通过伪造证件、骗取签证、揭换护照等非法手段,先后组织400多人转道偷渡外国,非法获利达千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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