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在马尾工作的林先生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他的身份证被盗用,并在证券公司开了户。
“7月31日,我想到五一路的某证券公司开户。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告诉我,我的身份证已在古田路的一家证券公司开了户,我无法再开户。
昨日,林先生来到古田路的这家证券公司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为他销户,两三天后,他就可重新开户了。林先生现在担心,他的身份证是否还被用作他不知道的用途,如果有,产生纠纷怎么办?
五一中路兴业证券客服部经理林志伟认为,林先生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有以下5种原因:本人早期在某个证券公司开过户,因为长时间没有交易而忘记;在银行理财的时候,允许银行代其在证券公司开户;曾把自己的身份证拿去卖;身份证号码重复;身份证复印件流失。
对于林先生的担心,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对于有人用别人的身份证活动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身份证所有人承担。如要免除相应责任,必须证明身份证被盗用了。如果查出了是谁盗用了身份证,可以向法院诉其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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