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潮“吞人”事件搜救打捞工作已经结束,善后工作仍在继续。对于政府将对遇难者家属进行适当经济补偿的说法,5日,杭州市江干区委宣传部一名负责人首次予以否认:“此次事件属于意外,基于这个性质,政府不会对遇难者家属予以经济方面的补偿,但可以针对家属提出的具体困难,提供一些人道主义帮助和安慰。
”(8月6日《北京青年报》)
该负责人所谓的人道主义帮助,力度十分有限,仅仅限于对困难家属买张回程火车票或提供路上食品饮料而已。虽然很不情愿,笔者还是禁不住联想到城市救助管理部门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的帮助。政府部门负责人对遇难家庭抱有的漠然、施舍心态,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
水火无情,大潮吞人。表面上看,此次事件确属意外,遇难者不知大潮凶猛,忽视了自身生命安全,是主要原因。但事实上,意外中蕴含着必然性,因为钱塘潮很久以来就多次发生大潮吞人事件,政府理应熟知大潮的摧毁能力,早就该引以为戒,切实采取措施,保护观潮人生命安全。而恰恰在钱塘江沿岸安全管理这个问题上,政府不但没有做到防患于未然,甚至连亡羊补牢的努力都不够,以至于此次事件事发地没有明显的潮汛警示,丁字坝上没有任何防护设施。
而防范潮水最为人知晓的“喊潮”,也不过是由退休的老人们自发进行的民间预警,这种力量既不能覆盖所有可能发生事故的地段,也无法从根本上替代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
笔者认为,钱江潮吞人事件绝不能简单定性为“意外”,管理部门在安全管理上的失职和对人民生命安全的不够重视,才是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遗憾的是,在事件的善后处理中,政府部门出于卸责和规避经济负担的目的,一直将“口径”统一在“自发嬉水玩耍发生意外”上,不愿正面回应事件中“管理责任”问题。
如此一来,既有可能让一些责任部门和官员免于责任追究,又能以极小的经济成本和代价迅速将遇难者后事与遇难家属的安抚处理完毕,对政府部门来讲,这是一种完全自利的策略选择。然而,对于那些突遭飞来横祸的遇难者及其家属来说,这样的认识与处理方式,无疑令人齿冷。
更为重要的是,政府自利性应对,还会在更深层次上模糊掉本该拥有的责任之心。可以推想,当政府在理应为其失职付出政治、经济代价,而实际上却能通过自利性策略化险为夷,安然度过危机的时候,政府亡羊补牢的责任意识是很难被激活的。
为此,笔者呼吁上级有关部门高度关注大潮吞人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督促杭州市及其江干区,在责任分析与追究、遇难者亲属经济补偿方面迈出切实的步伐。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激活政府部门被冷漠与麻木窒息了的责任意识。(卢荻秋)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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