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8月7日电(宋景军 刘凤军)据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6日提供的消息,只因好奇,当临时清洁工人的任某用手指按下一电钮,结果给元宝山发电厂造成73万余元经济损失,日前被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据了解,家住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南庙村的任某,原来在元宝山电厂当清洁工人,因偷窃电厂废铁被开除,后又找人用“王玲”的名字顶替当了清洁工人。今年4月16日14时56分,任某在三号机组搞卫生时,因为好奇,将电厂正在工作的风机事故手动闸按钮的护盖打开,将电钮轻轻按下,致使机组的一排灯全灭了,三号机组停止运转3小时12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3.6万余元。
法院日前一审宣判,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任某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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