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2007年8月7日电(记者陈杰):从今天召开的天津市常务会议获悉,今年以来天津住房供应结构明显改善,房价涨幅得到有效控制。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至6月,天津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为106.8,其中6月106.6,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居于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
天津将扩大市场总量供应,增加普通商品房开发规模,扩大保障性住房政策覆盖面,逐步改善中低收入群众的居住条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切实稳定住房价格,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l、增加住宅建设用地,优先保证普通商品房建设。今年土地供应计划适度增加中心城区住宅建设用地,优先保证普通商品房建设,全市普通商品房的供地规模不低于供地总量的70%。采取限房价、限地价的供地方式,建设一批限价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的供地明确开工时间、销售价格和入住时间,土地、规划、建设、物价等部门加强对限价商品房的监督管理,满足中低收入群众的购房需求。对已出让两年未开工建设的闲置用地由土地部门依据政策,依法收回。禁止各种炒地、哄抬地价、囤积土地的行为。
2、加快新家园居住区建设,保证普通住宅供应量。今年启动双港、华明居住区建设,年内力争开工350万平方米。新家园居住区重点建设普通商品房,其中经济适用房占30%,达到100万平方米,1.6万套。
3、扩大保障住房建设规模,妥善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继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扩大保障住房建设规模,提高实物安置的比重。今年计划开工的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上半年已开工112万平方米(1.3万套),下半年计划开工190万平方米(3万套)。结合散片平房拆迁改造,争取多开工100万平方米(1.6万套),妥善做好拆迁居民的定向安置。严格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建立拆迁安置档案,严格审查购房者资格,坚决查处违规销售,保证拆迁居民的购房利益。
4、扩大市场总量供应,落实今年开竣工计划。今年安排住宅新开工l600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8%。年内安排竣工住宅1400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8%。计划明年住宅的新开工和竣工计划比今年再增长10%。新建住宅严格执行9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重达到70%的规定。
5、严格落实税收信贷调控政策,引导群众理性购房。落实税收政策和信贷政策,对购买不足五年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购买90平方米以上非普通住宅的首付款比例提高到30%。严格限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将住房项目土地出让、规划方案审批、商品房上市、二手房交易、商品房和二手房价格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稳定居民购房心理,引导居民合理消费。
6、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商、国土房管、物价部门依法查处商品房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无证售房或变相无证售房,开发企业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要在10天之内开始销售,房源必须向社会公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售。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违规销售的房地产企业,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者,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