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7日电(记者林世钰)今天上午,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倒计时一周年前一天,“鸟巢”、“水立方”等奥运工程建设单位纪委负责人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由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印制的《阳光奥运——检察官与奥运同行》预防手册。
据了解,和奥运工程建设单位共建“阳光工程”三年来,朝阳区检察院出台了很多类似的预防举措。
“"水立方"工程已经顺利通过六次长城杯的检查,获得"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和"全国安全文明工地"的称号。这得益于与检察院共建阳光工程,感谢检察院对奥运工程的帮助!”在今天上午朝阳区检察院召开的朝阳区奥运工程预防网络座谈会上,承建“水立方”项目的中建一局纪委书记李元朝向检察机关致谢。
据了解,2008年北京奥运会17%的场馆改造项目和42%的场馆新建都在朝阳区。为此,从2004年开始,朝阳区检察院就和建设单位开展共建阳光工程活动。朝阳区检察院和建设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定期召开座谈会、联席会,了解廉政制度落实情况,还到建设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把展板、挂图送到奥运工地。
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几年来11次下到工地、三次到公司搞法制宣传。“在检察院的帮助下,我们建立健全了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李元朝介绍说,“我们目前已经完成了16项招标,未发现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在朝阳区检察院的指导下,承建奥运媒体村、国家会议中心等工程的北辰实业集团公司设立了奥运招投专门小组,现场监督和全程跟踪项目运行全过程。截至目前,共现场监督招标项目300余次,涉及资金40亿元。
“最有特色的是引进专家资源,通过专家、检察院、企业"三位一体"模式开展预防工作。”朝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长柱介绍,该院邀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专家参加奥运工程预防研讨会,请他们参与修订《廉政责任书》,参加朝阳区“廉政教育教师团”。
北京市国资委纪委副书记李国锐说,实践证明,“专家、检察院、企业”三位一体的预防模式起到了很好的预防作用,奥运工程目前实现了国有资产不流失、企业领导不失足、生产不出事故的“三个安全”。下一步,要把检察院预防、专家指导和国资委监督更好地整合,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制度,共同搞好奥运工程的廉政建设,达到“建楼育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