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为导游设最低工资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畅 通讯员蒋红)昨天下午,深圳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宣告成立。据悉,成立后的导游分会将着重加强导游的维权和自律,将推出导游最低工资、社会保险、导游互助保障基金等系列创新措施,以期稳定导游队伍,减少“买团”、零负团费出团、强制购物拿“回扣”等坑害游客,损害城市旅游形象的不良现象。
深圳市旅游局副局长易能全表示,深圳市曾在全国率先成立导游服务公司,目前深圳市导游总人数近4000人。
据介绍,旅游协会导游分会成立后,重点将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导游最低工资、社会保险,设立导游互助保障基金,为导游提供应急资金与法律援助,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提倡比学赶帮。
“畸形”循环:游客成导游“创收”工具
据深圳最大的导游服务公司中畅导游公司介绍,目前深圳导游分旅行社导游和社会导游,旅行社导游由旅行社聘请,有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社会导游则只需在导游公司登记、注册,接受导游公司的派遣和管理,但没有基本工资,也没有社会福利保障。而社会导游的收入构成大体上可概括为:“带团补助费+小费+购物回扣+行程外加景点”。
一名导游告诉记者,由于导游工作不稳定,旅行社又常把部分成本转移到导游身上,为了生存,部分导游就会想办法“创收”,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在游客身上打主意,如增加到指定购物点购物次数,增加自费景点等,以多拿“回扣”赚取门票价格差额,甚至以零负团费向旅行社“买团”承包,然后从游客消费“回扣”中赚回成本。
而要给旅行社和导游高约四成的“回扣”的定点购物商店也是要赢利的,为此购物店商品多会以次充好,游客花高价钱买来劣质货引发投诉和对旅游的不信任感越来越多,如此恶性循环成为了旅游中最让人诟病的问题,急待加以整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