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秀莲提醒马英九:若判刑十年将失候选资格
台海网8月8日讯 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特别费案14日宣判,吕秀莲昨天特别“提醒”:如果判处十年以下,马英九可继续参选;若判处十年以上,将丧失候选人资格。
吕秀莲表示,特别费案14日的宣判是关键,如果马英九无罪,对他当然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且会引起很大影响,如果判刑,要看刑度轻重及国民党如何因应。
她说,如果刑期在十年以下,马英九还是会继续选下去;但依“选罢法”,虽然未判决确定,但如果判处10年以上,候选人登记的资格将遭禁止,一切还是要看法律规定。
台湾的“选罢法”第26条条文规定,“受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决尚未确定者”,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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