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设置增加安全条款
本报讯(记者何北剑)从8月8日开始,依据《沈阳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管局所属户外广告设置服务中心把出租车乘降站、公交车候车亭、地名牌这三个地点的广告设施纳入到日常安全监管范围,进行定期巡视。
户外广告设置服务中心负责人说,他们将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设置单位整改、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公共设施类广告在汛期的安全。
另据了解,从8月8日开始,作为2008北京奥运会分赛场的沈阳,开始把户外广告的安全管理等纳入到迎接奥运的工作中。
沈阳户外广告设置服务中心在与广告商签订的《沈阳市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新增加了安全方面的条款,界定了安全责任和主体。同时,委托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制定了安全性方面的设计和制作要求,建立了检测程序和备案制度;并对户外广告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实现安全源头化和制度化管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