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8月8日电(记者卜云彤)海南儋州市白马井一带以许为家、郑明瑶等为首的涉黑团伙,欺行霸市,渉嫌暴力犯罪,日前被法院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许为家(另案处理)在白马井及周边地区先后纠集郑明瑶、许忠林(已死亡)等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在儋州白马井地区通过开设赌场、经营舞厅、收购鱼货等获取经济利益,为组织成员提供住处、吃喝、钱物等,笼络组织成员听其指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许为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1993年,批捕在逃人员王小三逃亡到白马井后,拉拢许为家的手下林三侬(已死亡)、万明亮、许宁等人组成另一黑恶势力,与许为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发生严重冲突。
为对抗王小三团伙,许为家、郑明瑶、许壮彪、许壮伟等人缔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江湖盟约,商定将王小三赶出白马井地区。之后,许为家先后出资购买了枪支、炸药等,以暴力手段对王小三实施报复,蓄意制造了多起犯罪案件。期间,因慑于王小三的恶名,被告人郑明瑶、许壮彪、许壮伟等人跟随许为家被迫到昌江投靠姜贵山(另案处理)。
1997年,王小三因拒捕被警方击毙。许为家团伙发生内讧,许壮彪、许壮伟被许为家及其手下打伤,先后离开。之后,郑明瑶、许壮彪、许壮伟又纠集许家后、许启良、许时光、林卓长和郭炳煌、董荣发等人组成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郑明瑶、许壮彪、许壮伟的指挥、策划下,在白马井及周边地区继续实施垄断鱼货市场、收取保护费、寻衅滋事等一系列犯罪活动,攫取钱财,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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