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来无业人员冒充西安交警,以谈恋爱和安排工作为由骗取一名法律专业女大学生6000元。8月6日,经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小宏被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张小宏,今年30岁,陕西延安市宝塔区农民,暂住西安北郊一出租房内。
2006年11月,私自购买警服、警帽、警用标志的张小宏在私刻西安某交警大队公章后,向人吹嘘自己是某交警大队负责处理事故的民警。
后经人介绍,张小宏认识了西安某大学法律专业大学生景某,并与景某开始谈恋爱。张小宏谎称自家有多名亲戚在陕西省各政法部门工作,可给景某安排工作。今年1月,张小宏多次骗取景某现金共计6000元。后被景某识破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张小宏即被抓获。(毛志伟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