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召开张常韧指出
2003年以来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成效明显 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做到了六个始终坚持
本报昆明8月8日电(记者徐盈雁)2003年以来,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初步实现了由补课式、应急式培训向系统化、规范化培训的转变,保障和促进了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
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今天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常韧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常韧指出,2003年以来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积极开展正规化岗位培训,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能有了明显提高。2003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共举办各类培训8952期,培训干警461598人(次),涌现出了一批执法为民、业务精湛的先进典型。二是学历教育取得长足进展,队伍文化专业结构得到了明显优化。截至2006年底,全国检察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已达63%,检察官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已达67%。目前全国还有11584名干警正在攻读本科以上学历。三是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格局初步形成。各级检察机关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了专家型人才培养对象200余人,各类复合型、专门性人才培养对象近万人。除高检院评审出的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42人外,目前已有上海等10多个省级院开展了省级检察业务专家评审活动。四是积极应对司法改革,逐年加大司法考试组织和培训辅导力度,司法考试通过率逐年提高,检察官队伍不断壮大。自2002年国家实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5年来,各级检察机关通过考试的共有13160人,其中2003年以来通过考试的共有11806人。五是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训练,检察队伍的实务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侦查监督、公诉等业务岗位练兵活动在各级检察机关广泛开展。六是基础建设不断得到改善,教育培训保障能力有了明显增强。目前已批准成立了19所省级检察官学院,全国有31个省级院建立了培训规模不等的培训基地,共有专兼职教师2500余人。高检院组织修订、新编正规化教材16部,另有12部教材即将出版,各省级院也编写了一批具有较强实用性和针对性的教学辅助教材。
张常韧强调,总结2003年以来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经验是做到了六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培训放在教育培训工作的首位,贯穿于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全过程;始终坚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把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核心;始终坚持把优化队伍文化专业结构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以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率为核心;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张常韧说,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努力完成好“十一五”期间检察教育培训的各项任务。要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正规化岗位培训;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在继续扩大脱产培训规模的同时,突出实践培养和锻造检察人员才干的主阵地作用;要加强检察人才培养,着力培养检察领导人才,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的能力和组织指挥突破重大复杂案件的能力,加强以检察业务专家为重点的检察业务人才建设,积极培养检察理论人才,大力推进高层次学历教育;要加强基层和西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实行教育培训重心向基层下移、向西部倾斜。
张常韧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种保障措施,确保《检察官培训条例》和《“十一五”期间全国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李春林出席了今天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