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荣君 通讯员经轩实习生王绍佩马铮)记者日前从本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7月16日以来,针对本市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特点,公安机关全力投入为期一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与工商等行政管理机关采取联合行动26次,捣毁传销窝点70余个,清查驱散4600余人,解救180余人。
据介绍,本市出现的传销具有下列特点是:
一、从事传销活动的主要是一些外省市人员来津人员,并集中于城乡接合部,以及农村地区。
二、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双赢制”“特许加盟”等名义,以推销产品返利、只交入门费按周期返款、发展人头计算回报等多种手段,诱骗、蛊惑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其中,使群众较难防范。
三、以互联网为平台,实施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是一个新动向。在公安机关侦办的一起案件中,不法分子针对当前股市红火,基金格外受到青睐的情况,以互联网为平台,以销售“瑞士共同基金”“美国金汇美元基金”等国外基金的名义,并大肆宣称每单投资2000欧元,每天回报3%,在每半年为一个投资周期内会获得几倍于投资款的回报。但事实上,当投资者投资的钱款累计到一定数额后,不法分子就关闭了网站,携款逃匿,致使参与者遭受了经济损失。
四、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一些参加者为使自己尽快获得高额回报,往往先后加入了多个传销网络,并早介入,大肆发展下线,但经其发展的下线往往会血本无归。这些多次参加传销活动的人员,往往成为了传销活动的骨干分子。
五、不法分子往往将学生、农民及一些文化水平较低,识别能力较差的人群作为目标,甚至不顾亲情、友情,不择手段地发展下线,使群众上当受骗、参与其中、不能自拔,最终造成损失,甚至是血本无归。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请远离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对于身边有亲友参与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及时劝阻;特别是中老年人等群体,由于投资风险意识淡薄,辨别能力较差,所以更应提高警惕,以免遭受损失。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涉及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经济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