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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通缉令通缉洛奇
2007年6月29日,两名休斯顿人因偷渡被判入狱。法官基斯·艾利斯在休斯顿作出的这一判决。
“而4人中的首脑——66岁的休斯顿移民律师肯尼思-李·洛奇——正在逃亡,相信他正生活在中国。”报道中说。美国司法机关正在想办法将他引渡回国。
一旦归案,洛奇将可能终生在监狱中度过——他可能因移民欺诈被判5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因每宗非法移民被判10年监禁考核25万美元罚款,因每宗签证造假被判15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因每宗洗钱关联交易被判20年监禁和50万美元罚款。
不过,在司法作出判决前,他依然受到无罪推定的保护。
网友提供了国际刑警组织网站的一个链接,在那里我们可以看到洛奇确实酷似路乞,被控伪造文件、洗钱、组织犯罪/跨国犯罪、偷渡、非法贸易和非法移民等6项罪名。
记者发现,休斯顿警方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了红色通缉令。网页上也注明:“如果你发现此人踪迹,请通知贵国当地警方或国际刑警组织总部。”
“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
路乞:不承认也不否认
荆楚网的程主任曾对路乞进行过在线访谈。她回忆说,访谈后他们也听说路乞有问题,很重视,专门找他了解了情况。那个通缉页面她也看到了。路乞说,那个通缉犯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人。路乞还拿出一些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出入境证明等等。于是他们就没有再作后续报道。不过,为什么姓名一样、生日一样、长相酷似?这些程主任也表示无法解释。
为了解答这些疑惑,昨晚本报记者采访了路乞。当时他正在北京,央视的另一个栏目正准备到黄石他家里进行采访。
我不怕到美国去面对
路乞在面对质疑时说话比较谨慎,他的中文虽好,但仍存在一些表达上的障碍。他首先说,没有像荆楚网程主任所言否认自己是那个人。同时他又表示没说自己就是那个人。
路乞说,我在中国从来没跟人说过,我的英文全名是什么(除了跟你和我太太),你怎么肯定我就是那个人?我可以肯定的是,在美国的时候没有这个事(被指控犯罪),来了中国之后也没有这个事。那些指控发生的时候我已来到中国,结了婚。
路乞说,大概是从2005年开始,广州就有一个人不停地攻击他。他通过对自己博客的监控发现,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上海的,每天都上他的博客,上了就一直在看。这些人一直在攻击他,“这些攻击一丁点儿用都没有”他说,“中国政府不会因为有些不三不四的人在外面说我什么就把我撵出去。我也不怕到美国去面对这些事。我跟湖北省一个级别很高的警官是老朋友,他也没查过我啊。”
他还对妻子孟顺波说,如果有人攻击你,完全可以开诚布公,没什么可以隐瞒的。于是,2006年,在东湖社区,孟顺波公开回应这些质疑:“2005年12月初我们才从香港入境回国。去年正式办理退休后,美国政府对我先生非常关心,我们每天每月都在享受退休后的美国社保待遇。他在2004年8月份退休后一直到他离开美国入境中国,没有任何中国人或美国人告他。德克萨斯州和犹他州律师工会是路乞先生退休前的上级部门,他们不仅可以证明此事,而且最有发言权。”
“美国的法律是较健全,不是凭猜测和谣言判罪的。那些无聊的人想将他人行为和犯罪任意栽赃,也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是来帮我的还是帮他们的?
路乞表示:这些攻击丝毫不能影响他在中国的事业。这些事业包括环保和授课。记者问,授课是指在武汉新东方的课吗?路乞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说:你这个记者,他妈的问得太多了!
采访过程中,路乞反复问记者:你是来帮我的还是帮他们(质疑他的网友)?你怎么拿到我的电话的?你做这个是为了你个人的好处还是为了你们报社的好处?记者回答说是中立的,只想搞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电话是采访过他的记者提供的。
他又表示,不能因为一个电话就相信记者,要求记者把邮箱发过去,通过邮件交流。没想到,记者刚把邮箱发过去,他就回复了一条短信,全文如下:
我的邮箱是公开的,我很坦然跟你聊天后就发现你扯蛋,并非为了中立谈话。你的“同行”想必清楚我的事。你问她就是了!我没必要躲避事实,但我更不用跟你继续说话,无疑你不是中立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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