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
中国自去年以来持续加息,国内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的方式因此引起质疑。对此,中国人民银行表态称,定期储蓄存款的计息规定对存款人和商业银行来说是完全公平的。(中国新闻网8月8日)
央行“完全公平”的判断从何而来?不外乎两点:其一,一张存单就是一纸契约,既然当初储户与银行已就利率水平达成谅解,就再没有随意更改的理由。
想更改也可以,必须承担部分违约责任,即提前支取部分按活期储蓄利率计息。其二,“不分段计息”虽然在加息时会给储户造成利益上的损失,但减息时却是储户利益的保护性机制。
表面上看,以上两点理由堪称滴水不漏,但其实破绽百出。
就第一点来说,众所周知,储户去银行存款是没有任何话语权的,源自央行的利率水平军令如山倒,储户只能被动接受。
而就第二点来说,首先得承认“不分段计息”确有其保护储户利益的一面。但显然,这不是银行的施舍,而是储户的正当权利。毫无疑问,利率高低与通货膨胀水平关系甚密。就以目前的通胀水平来说,银行存款利率实际上已是负利率,老百姓几乎每时每刻都在缴纳“通胀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银行利率与减息政策联动,那无异于是对老百姓存款的二度蚕食。
事实上,我国在1993年之前也是这么做的——加息的时候实行分段计息,减息的时候利率维持不变。这种储蓄存款的计息规定恰当地保护了储户的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在维护银行的公共信誉和长远利益。
如果我们引入贷款的分段计息规定,此间的不公更是显露无疑。为什么贷款必须分段计息,而存款偏偏就不能?请不要再用技术上无法支持这样的话掩人耳目、敷衍视听,这分明是毫无道理的双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