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11日电
(记者胡苏 孟昭丽)福建省新学年将筹资8.1亿元,对全省高校、中职校中家庭贫困的学生实行新资助政策。
根据该政策,福建省将进一步扩大奖助学范围,提高资助水平。预计新学年全省将有49万人次以上的大学生和中职学生获得资助,资助面相当于上年度的3.6倍。
新资助政策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组成。
国家奖学金: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无论家庭是否困难,都可获得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按资助面3%的国家标准计算,全省每年将有1.38万名学生拿到国家励志奖学金,是过去的10倍。新的资助体系实施后,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0%,主要用于解决困难学生的生活费问题。新政策规定,对5%左右的特困学生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对15%左右贫困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获国家助学金的优秀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助学覆盖面达到100%。国家资助两年,三年级时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国家助学贷款:在新资助政策体系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
自2005年福建省设立高校“政府助学金”以来,受助学生近15万人;同时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共有6万名学生获贷。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