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衍琪杨汛)盛夏傍晚大小餐馆生意红火的同时,也令附近的居民不胜油烟之苦。商务部昨日首次公布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细则对餐馆的“油烟扰民”做出了明文限制,《规范》规定,餐馆的油烟排放口位置离居民住宅、医院或者学校至少应有10米以上的距离。
对于餐馆排放的油烟质量,《规范》也提出了相应要求,油烟排放必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规定,该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备的最低去除效率。也就是说,每一家餐饮企业的厨房都必须做到“先净化,再排烟”。作为我国首部针对餐饮企业制定的推荐性规范,《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从餐饮企业经营应具备的基本要求、经营场地、设备设施、规章制度、卫生安全和后续处理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适用于各种经济类型的餐饮企业,饭庄、酒家、酒楼、餐厅、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以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都将纳入管理范围。《规范》中规定:总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厨房面积应达到营业面积的三分之一;而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则应实行连锁经营的方式,采取统一配送。此外,餐馆是否设置洗手间也不再由店主自己说了算。《规范》中明确规定,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就餐场所应备有洗手间,并配置洗涤用品。
此外,对于坊间一直争论的“开瓶费”、包间费等问题,规范中首次明确提出餐馆要对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予以明示,并严格按照标价执行,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应当符合与消费者的约定。中国烹饪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有争议的服务项目问题将有望解决。
据悉,《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将在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餐饮行业标准体系中的基础性标准,《规范》中尚未涉及对违规企业的处罚措施。RJ177RJ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