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可再生能源正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些地方已启动一批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项目,并列入了当地“十一五”时期的重点规划。
作为一项战略举措,发展可再生能源是缓解能源瓶颈制约、完成“十一五”时期节能减排任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审议并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时明确提出,要培育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我们要按照这一要求,狠抓措施落实。
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前景十分广阔,市场潜力巨大。据有关部门测算,今后20至30年内,全国具备可利用条件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资源量每年可达8亿吨标准煤。
当然,要将巨大的市场潜力转变为持续稳定的市场供给,实现可再生能源对传统能源的现实替代,也绝非易事。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工作从“九五”时期开始启动,至今成绩不小,像风电、太阳能热水器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和市场,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也要看到,我们无论在技术、规模、水平、发展速度,还是在市场发育上,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国内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还面临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形成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还存在不少制约因素。
比如成本约束。目前,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成本是煤电发电成本的1.5倍,风力发电成本是煤电的17倍,光伏发电是煤电的11至18倍。高成本抑制了可再生能源市场发育,市场容量相对狭小也给可再生能源的成本降低造成障碍。与此同时,由于发电成本较高,可再生能源以什么价格并网发电,需要做多方面的利益协调。又比如原料供给和技术瓶颈。太阳能光伏产业在国际上很有发展前景,竞争异常激烈,而目前国内发展太阳能产业的主要原材料高纯度多晶硅十分短缺,绝大部分要依赖进口;风能发电的主要设备还缺少自主研发技术,进口设备仍占较大比例。再比如新能源标准欠缺的约束。
时下,大规模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可再生能源进入能源市场,已成为许多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国际组织预测,201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场会有3000亿美元的投资规模。目前,亚洲可再生能源市场年增长率超过30%,成为全球最具潜力的市场。我们要抓紧采取措施,努力消除市场发育过程中的价格、技术、标准、法律等方面的障碍,大力培育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
国际经验表明,由于可再生能源是新技术,仍处于成长阶段,没有政府的支持,可再生能源市场往往难以迅速发展。政府支持包括实行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强制性市场政策、经济激励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等。我国已经颁布《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范了政府和社会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确立了鼓励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和技术开发的一系列原则,需要我们切实加以贯彻。通过减税、生产补贴、信托基金、低息贷款等方式,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和相关服务的成本和价格,是培育和扩大市场、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经济激励手段,也需要我们因地制宜,综合运用。
另外,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善投融资环境,尽快形成一批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和社会资金进入可再生能源产业。还应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强制性市场政策的研究与试点,以提高市场集中度,防止盲目发展。(胡 敏)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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