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
中国改革开放,广东是排头兵,领跑经济数十年,有口皆碑。然而风水轮流转,近些年,长三角地区后来居上,有超过广东之势。而广东也并非等闲之辈,岂能甘拜下风?我曾两次应邀赴广州参加省长座谈会,两次座谈,广东省正副省长全到场,对省府高层求新图变的决心深有感触。
7月底月举行的省长座谈会,主题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面对资源、环境约束,广东要重铸辉煌,必须推动经济转型。不然,继续粗放经营,高能耗、高污染,待以时日,广东的竞争优势将消失殆尽。因此,改弦更张,加快产业升级,转向集约经营,时不我待。毕竟,广东开放得早,家底厚,人才济济,只要路子对,要继续保持经济强省地位,应不在话下。
经济转型不单是广东面临的问题,放眼国内,各个地方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这个问题更紧迫、更严峻。其实,对于经济转型,各个地方政府都可谓做到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遗憾的是,很多地方的经济转型虽有亮色,但转型效果却难如人意。何以如此?
经济学的一个原则是利益最大化。虽说政绩不单是GDP,但没有GDP则难以看出政绩。事实上,当下各个地方的行政级别就与GDP大有干系。比如大连、青岛是副省级,为何烟台不能是?原因很多,但不可否认,经济总量大小肯定是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是政府的不当干预,节能是明显的例子。由于能源短缺所以政府要求节能。按照经济学原理,短缺的商品应该涨价。可奇怪的是,能源短缺之下,政府却不放开能源价格。其实,国内企业千差万别,能耗高不高,政府说不清,也管不了,降低能耗的关键在于能源价格。只要放手让市场调节,价格高了,企业自会精打细算,用不着政府操心劳神。现在的麻烦是,既要求节能,但又管制价格,让企业廉价耗能,前后矛盾,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由此看,推动经济转型,政府更应尊重市场规律。今非昔比,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企业,所谓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说到底,是转变企业的增长方式,关键在企业的执行,困难在于,企业的目标往往不同于政府,甚至有时会大相径庭。比如,政府追求资源节约、环境美好;而企业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只要能赚钱,能耗再高,企业都会不管不顾。惯常的做法是政府干预,但这样做不仅行政成本高,而且容易滋生腐败。
假如由政府直接给企业规定能耗指标,由于行业不同,企业装备不同,对政府来说,将是一项浩繁的工程。更严重的是,政府给定指标,主事官员一言九鼎,企业就会去笼络那些官员。如此一来,官员创租,企业寻租,上下其手,节能势必流于形式。想当年,政府要控制城市户口,于是就有人去买户口;今天政府要控制能耗,谁敢保证企业不去官员手里买指标?
我一贯的看法是转变增长方式,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可为的是调节市场;不可为的是点对点地干预企业。
首先,能耗高低不要管,但排污标准一定要管。能耗多少,是企业的事,政府不必过问。只要把能源价格放开,企业节不节能,悉听尊便。如果能耗过高成本大增,收不抵支,它们自会考虑节能。但排污不同,它破坏了公共环境,增加了社会成本,所以政府一定要管住管好。
其次,企业关转不要管,但扶持创新企业一定要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论企业生产什么,是传统产品还是新型产品,政府不必去管,用行政手段关转企业,总归不是明智的办法。要知道,市场需求是多元的,有人喜欢油画,有人喜欢国画,各取所需,都有存在的理由。即便淘汰落后,那也得由市场出面。政府要做的,就是通过产业政策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因为科技创新,关系到国家的竞争力。
再次,企业大小不要管,但安全生产一定要管。流行的说法,企业要做大做强。大而且强当然好,但事实证明,大不等于强,小不等于弱。科斯说,企业的边界取决于交易费用,可见企业规模由成本约束,不可拔苗助长。因此,政府不可通过行政拉郎配做大企业,要应把精力放在安全生产监管上。
还有,企业内部的分配不要管,但社保一定要管。企业是经济主体,要追求利润最大化,故企业分配必贯彻效率原则。假若政府越俎代庖,给企业规定最低工资,结果不仅会削弱对外竞争力,还会导致更多的人失业。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得由劳动力的供求定,无需政府插手。政府要管的,是劳动者社保,社保落实了,稳定则无后顾之忧。
转变增长方式,政府不能不急,也不可太急。经济发展有自身规律,指望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政府与其亲历亲为,还不如多研究市场规律,因势利导,顺水推舟。
(作者王东京 系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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