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义杰)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将把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危陋住宅区改造作为执政为民、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一件大事来抓。近日,省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近期内对全省旧住宅小区和危陋住宅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此次摸底,是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我省城市旧住宅小区和危陋住宅区的整治改造政策,推动有关工作开展。
该通知对旧住宅小区和危陋住宅区的概念进行了明确:旧住宅小区一般指城市建成区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成年代较久、功能较差、道路和各种管线失修、部分基础设施不配套、违章建筑较多、环境比较脏乱差但尚有使用价值、能够居住的住宅小区;危陋住宅区一般指城市建成区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建成使用年限久、危陋房屋多、建筑密度大、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不配套、违章建筑多、治安和消防存在隐患、环境卫生脏乱差、已没有使用或保护价值、不能保证居住安全、基本不能居住的住宅区。
调查摸底的范围为设区市市区,包括城市中心区以外的区。主要内容包括:截至今年6月底各设区市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总个数、总建筑面积数;旧住宅小区、危陋住宅区总个数、总用地面积数、总建筑面积数、居民总户数、总人数,以及房屋和配套设施状况;2000年以来各设区市整治改造旧住宅小区、危陋住宅区情况;旧住宅小区、危陋住宅区居民对整治改造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