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地税局获悉,2007年上半年,全省地税系统社保费征稽部门对2000年11月至2007年6月社会保险费欠费情况进行了清缴。7年来,社保费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2006年征收额达到34.39亿元。
清欠任务具体落实到人 我省社保费征收工作自2000年11月移交地税机关后,实行由地税局社保费征稽部门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进行缴费登记、接受缴费申报、核定缴费基数、登记缴费记录的全责征收制,征收险种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险种,征收范围包括全省行政区域已参保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今年来,我省文昌、澄迈、东方等市县征稽局将欠费清查和追缴作为今年社保费征管的重点任务来抓,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定落实清理欠费计划的措施,按季度实施和通报清欠情况,健全欠费管理制度和办法,将清欠任务具体落实到人。
各征稽局主动与当地政府、财政、劳动保障、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明确各自职责,保证了欠费清缴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死欠的单位,与当地财政、国资等职能单位联系,若死欠单位进行改制或者出卖资产,地税征稽部门及时介入,让其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有缴费能力的单位,若有欠费,工商部门一律不给予年检合格证明;对有部分缴费能力和没有缴费能力的单位,根据企业的资金状况,合理安排欠费补缴入库后工商部门方能办理年检。
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大社保费清查与追缴力度。如万宁地税局社保费征稽局主动与该市政府沟通,该市政府对社保费清查与追缴工作高度重视,以市政府的名义,成立了万宁市清查追缴历年拖欠社保费领导小组,抽调市政府办、财政局、社保局、公安局、检查院、地税社保费征稽局等部门人员为成员,对全市拖欠社保费的单位进行清理与追缴,2007年上半年共追缴历年欠费100万元。
欠费清查建立欠费人档案 征收过程中,对欠费的缴费人,包括单位和个人,都作为欠费人进行管理。具体包括:1、办理缴费申报后,缴费人未在缴费期限内缴纳的费款;2、主管税务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实施检查,已查定缴费人的应补缴费款,缴费人未在检查机关规定的应补缴费款缴费期限内缴纳的应补费款;3、缴费人其他情形下未在缴费期限内缴纳的费款。
对社会保险费的欠费情况定期开展清查,逐户核查欠费人的欠费具体情况,了解欠费形成的原因,合理界定欠费人和欠费的类型。在此基础上,建立欠费人档案,记录欠费人基本情况、欠费人所属类型、欠费所属期、欠费类型以及各类型欠费数额、欠费总额、各费种的欠费额等情况。
根据欠费清查结果和欠费人档案所载资料,按照欠费人的实际缴费能力,将欠费人分为无缴费能力、有缴费能力和有部分缴费能力三种类型逐一实施动态管理。如澄迈地税局社保费征稽局通过清查,发现该县无缴费能力欠费人84户。其中正在进行的国有改制企业60家、欠费总额1?熏857万元,集体企业24户、欠费总额1?熏128万元。有部分缴费能力的欠费人是财政差额补贴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欠费总额351万元。有缴费能力的欠费人是财政拨款单位,财政部门没有按月拨付财政供养人员各项社保费300万元。2007年上半年,该征稽部门通过对欠费人进行清查,共清缴欠缴的社保费2?熏134万元。
对重点欠费户实行监控督缴制度 在清缴过程中,我省税务征稽部门突出重点欠费人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自社保费移交地税部门征管以来省、地(市)、县(市)三级的重点欠费人标准。
各市县地税局社保费征稽局按省地税局确定的重点欠费人标准,建立重点欠费人档案和重点监控数据库,实行专人负责日常监管,实行跟踪管理和定期追欠,实现了对重点欠费人的动态监控。
但因缴费基数不合理,缴费比例过高,参保企业难以承受。由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过高,大大增加了企业和职工的负担。相关法律出台的滞后,影响了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对一些棘手案件实施处罚时,地税征收机关显得无能为力。
为此,税务部门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欠费实行分类管理。对重点欠费户实行监控督缴制度。对有缴费能力的,督促企业制定补缴欠费计划,按月督缴,定期公布欠费情况和追缴情况,对暂无缴费能力的责令企业做出缴费计划,对名存实亡的欠费企业,与社保部门、财政部门等联合核销。严格延期缴费的审批,符合法定条件批准延期缴费的,延期届满要立即督促缴纳;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批准的,从缴费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以防“缓费”变成欠费。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会同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对重点欠费户进行查处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