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 (记者卢荻通讯员朱琳) 横县人何洪易听说自己被抢劫之事与邓某有关后,竟伙同他人将邓某绑架到一间闲置的小屋,后用水泥砖砸打邓某的头部,致使邓某当场死亡。近日,罪犯何洪易和谢行犯绑架罪,分别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5年。
2006年9月5日,横县横州镇人何洪易在网吧上网时,听说自己当年6月被殴打、手机被抢之事与邓某有关。于是,何洪易想到了报复。2006年9月6日晚,何洪易与朋友谢行开摩托车到横州镇的猎狐网吧,找到正在上网的邓某,并骗邓某说去偷东西,和谢行将邓某骗到横州镇北村一间闲置的小屋。随后,由谢行持刀看守邓某,何洪易打电话给邓某的哥哥邓某某,企图向邓某某勒索1.6万元。其间,何洪易用透明胶将邓某的双手绑住,并搜走邓某的10元现金。何洪易还两次叫谢行购来安眠药,让邓某服下。何洪易见邓某睡着后,便叫谢行先行离开,他则解开绑住邓某的透明胶。这时,邓某突然拿起地上的水果刀划伤何洪易的胸部,何洪易立即拿起水泥砖朝邓某打过去,邓某被打中头部后跌倒在地上,何洪易又用水泥砖砸向邓某,并再次用透明胶反绑邓某的双手,后用水泥砖砸打邓某的头部,致使邓某当场死亡。
2006年10月20日,横县横州镇北村几位村民在清理一间闲置的小屋时,发现屋内有邓某已高度腐烂的尸体后马上报警。2006年11月5日,横县公安局将何洪易和谢行抓获。今年5月14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何洪易、谢行犯绑架罪,依法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作者:卢荻 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