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成保姆未受《劳动法》保护
谁该为保姆保险?
现在不少北京人家庭都雇有保姆,双职工一上班,家就交给保姆了,可见他们的重要。据北京家政服务协会资料显示,北京共有正式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3000余家,目前共有22万户以上的家庭雇佣了保姆,保姆从业人员30余万人,其中全日住家型占50%以上,但是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保姆却寥寥无几,最明显的是保姆生大病只能自己“扛”。
现象
雇主保姆公司各有苦衷
保姆小刘已经在齐先生家干了3年,对给保姆上社会险,齐先生态度坚决:“我不接受,每月800元工资已经很贵了,再给她上商业保险我们负担不起。就算要上也该由家政公司出钱。”而保姆小刘说:“现在每月也就挣900多元钱,如果再扣除个人要缴纳的那部分保费,就没有多少挣的了,我也不愿上保险。”
北京嘉乐会家政服务公司创始人周袁红一直想让公司里的保姆、育儿嫂拥有社会保险。可公司开张将近半年也没能实现。“90%以上的保姆自己认为没必要。”周袁红说,“其次现在家政公司都已经是薄利经营,一般每个保姆只收几十元的管理和介绍费,如果由公司出钱为他们上社保无法实现,如果将这部分费用摊入保姆的工资里,那雇主根本就不会买账。”
焦点
大部分保姆不受劳动法保障
“保姆上保险难的状况由来已久,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保姆职业的特殊性,因为直至现在大部分从事家政服务的保姆都还不在劳动法保障的范畴之内”,北京家政协会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说,“现在90%以上的保姆与家政服务公司之间都只是一种简单的中介关系,而这种关系并非在《劳动法》的保护范畴,家政公司一般只是收取保姆的中介和管理费,而并非和保姆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因此根本不会为保姆交纳社会保险。”
截至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调整规范家政服务业的全国性法律或法规,而由此也决定了家政服务业的非正规就业地位,保姆社保出现无人问津、举步维艰的局面也就不足为奇了。
支招
《劳动法》给保姆加一章
对于家政服务市场上目前总体无法可依、低保障性的状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大文教授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明确表示,为了保护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保姆各方面的权益,相关法律的建立仍然需要向《劳动法》靠拢。保姆所从事的劳动,与《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从事的劳动有很大共性,完全将其隔绝到《劳动法》之外是不合适的。而《劳动法》中有很多条款也适用于保姆这一群体,因此可以考虑在《劳动法》中专门增加一章,针对从事家政服务的保姆作出特殊规定,起到保障保姆权益的目的。届时,保姆就可以和其他城市打工者们一样获得有《劳动法》保障的社会保险。
与此同时,相关劳动保障方面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纷纷表示,对于保姆这种社会需求量极大的行业,政府也应该考虑适当地给予补贴,如对和保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公司予以一定优惠政策的扶持,不仅可以加大对家政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普及率,而且还能从另一方面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并提高家政服务的质量。
左颖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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