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住在旅社几天,老板娘见她相貌乖巧,不加防备在她面前藏钱,结果被盗走近2万元。8月3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杨某提起公诉。
6月19日,杨某到龙海市海澄镇找工作,入住一旅社。
6月22日,旅社老板娘蔡素卿看她小小年纪,相貌乖巧,就叫她帮忙一起整理值班室内的衣柜,并当着她的面将钱拿出来又放进去。在整理过后,杨某见老板娘不在值班室,就溜进去拿出1.7万元据为己有,留下一小部分放回原处。盗了钱的杨某花了1190元给自己买了衣服和首饰,给弟弟1000元,借给朋友6100元,然后带着剩下的钱回旅社过夜。第二天,杨某觉得盗窃老板娘太多钱内疚,想把2250元放回原处,就再次溜进值班室,没想到她打开衣柜时被老板娘发现。在老板娘及其他旅社职工的追问下,杨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黄建明 张小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