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发生恶性案件要责任倒查
广州日报本报讯 (记者陈翔 通讯员曾嵘) 广州市3年来共查封违法违规出租屋11354套,拆除违法建设出租屋5385栋,破获发生在出租屋内案件7621宗,刑事发案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内。
昨天上午,广州市召开全市出租屋管理工作会议。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市委常委、秘书长凌伟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建安,副市长陈国,市政协副主席向东生,市纪委副书记谢宝怀等出席会议。广州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和番禺、黄埔、萝岗区以及天河棠下街分别介绍了相关工作做法和经验。
张桂芳在会上发表讲话。他说,2004年至2006年,广州市以整改出租屋消防、结构安全隐患和理顺产权为重点,全力以赴开展3年整治行动,拆除违法建设出租屋5385栋、68.59万平方米。至去年底全市出租屋基本符合出租条件,出租屋消防、结构安全隐患基本消除。2004年至今年上半年,发生在出租屋内的案件逐渐下降。目前,广州市已经建立起8200多人的出租屋管理员队伍。
张桂芳要求清醒认识目前出租屋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有些地区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未能很好地执行节假日灵活、弹性上班服务制度;办证登记流动服务车数量不多,对偏远地区或行动不便的出租屋主、流动人员落实上门服务不够。”张桂芳指出,要大力推广公寓式管理模式。
记者获悉,今年9、10月份,广州市要组织全面摸查行动,特别要摸清各机关、部队、铁路以及大企事业单位宿舍区内的出租屋和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地区非本村村民自建的出租屋情况。
张桂芳说,据统计,近年来广州市绝大多数刑事犯罪嫌疑人以出租屋为落脚点,80%以上的制假贩假活动、90%以上的无证照生产加工点在出租屋内。今后凡是出租屋发生的刑事案件上升、或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或因部门失职造成出租屋内发生违法犯罪问题没有及时查处的,都要进行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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