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最大涉黑团伙恶行累累 目前36人已落网
宁夏网讯 新消息报记者陈志强刘宁报道:8月13日,平罗县公安局侦破石嘴山市公安局挂牌督办、该县最大涉黑案件。一个由40多人组成的涉黑组织,主要成员全部落网。
以恶扬名
这是一个在平罗横行多年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主犯乃超、乃伟,分别生于1987年、1982年,曾住在平罗县崇岗镇万达煤场对面自建房内,多次被劳教、入狱。他们手下
以马超、张海龙、马建龙等5人为骨干成员,孟祥、车超、撒伟等20余人为积极参与者。
据警方调查,自2004年以来,该组织以同学、邻里、狱友为纽带,通过吃喝玩乐,江湖义气,逐步网罗一些“两劳”释放人员和无业、闲散人员。乃超、马超等人在平罗县城是个黑道人物,经常带领手下兄弟在县城打架斗欧,大肆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奸妇女、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的真实目的就是以“恶”扬名,称霸一方,以此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经查证:该组织由最初的乃超、乃伟、马超等5人发展到现在40余人,其中劳改劳教和有前科劣迹人员7人,年龄最大的26岁,最小的15岁。组织头目通过给手下零花钱、集中住宿、资助逃跑、提供生活来源等方式稳固组织成员为其跑腿、效命;大多数成员为达到在社会上好混,不受欺负,有面子,吃喝不愁等个人私欲或目的,积极参加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成为该组织较为稳定的骨干成员。一个以乃超、乃伟为幕后“老大”,以 “领导”、“兄弟”“铁哥们”为称谓,且有组织分工,有不成文“帮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悄然形成。
敲诈勒索
2006年12月份以来,乃氏兄弟手下马建龙、马冬等人经常去平罗县城一水吧玩,并且多次消费不给或少给钱。老板小李迫于马冬等人的淫威,忍气吞声。今年3月一日晚,马冬又带六七人到水吧玩,共消费130余元,结账时小李让其付100元,马冬只同意付50元,剩下50元要签单遭拒,马冬等人便在二楼的包间内乱摔乱砸,小李制止无效。发泄完后,马冬故意将一张揉成团的50元钱砸向小李,并且扬言道:你等着。过了十几分钟,马冬带领李某某等人持刀冲进水吧对小李一顿乱砍,小李被逼无耐拿起吧台上烤肉用的尖刀进行防卫,将马冬砍伤。次日,乃超指使马建龙、马冬去向小李勒索5万元钱,如果不给就砸了水吧,但马冬未砸水吧,而是三番五次打电话威胁小李。在敲诈到6000元后,马冬等人还是不肯罢休。此时,小李已不能正常经营水吧,到处躲藏,而且不停地换手机号,但乃超一伙总是“神通广大”,经常打电话威胁小李要钱,并指派手下带人到小李的家里骚扰,最后,小李通过乃超手
下姜某给乃超了5000元钱才算了结。小李投资12万多元、经营不到一年的水吧也以7万元的低价转让,自己在家待业。
寻衅滋事
2006年10月27日晚20时许,乃氏兄弟手下曹某、杨某等4人在平罗县城溜冰时与西吉来平罗打工人员小坤、小军等人发生碰撞,曹某等4人便蓄意殴打对方。之后,一人负责跟踪小坤等人的行踪,曹某去向马超请示增加人手,杨某和常某去拿砍刀,马超指派赵某等6人跟随曹某去打人。
当晚22时许,得知小坤等人在平罗县城夜市打台球,曹某等10人手持砍刀、铁链等凶器分乘出租车赶到夜市,将小坤左胳膊、右大腿等处砍伤,并将其左桡骨砍成骨折。夜市上的群众四散躲避,极度恐慌。
2007年4月13日18时许,乃氏兄弟手下冯某等3人为了寻求刺激,便以平罗县某中学在校生成晨几年前曾与他们打过架
为由,持刀窜至该校内。等学生下课时,冯某等3人手持凶器将成晨拦住,并对其追砍,成晨逃至校外离塘徕渠300米处跪地求饶,冯某等3人毫不留情将成晨砍伤。
肆意强奸
2006年7月28日晚上,年仅13岁与15岁的在校学生小兰、小梅两人在街上碰到了“混混”马立志,后被骗到了马超在平罗县租住的一间房内。当时屋内有马超等7人,后马超强奸了小梅,马新福也对小兰大打出手将其当众强奸,小兰用随身携带的指甲刀欲割腕自尽,被马新福制止。乘马超等人熟睡之际,两女孩才得以脱身。两个女孩不敢报案也不敢待在平罗,只好外出打工。
2006年8月24日晚12时许,马超等7人将学生小霞带至平罗县城一招待所内,马超和曹某等2人分别对小霞实施轮奸。马超又指使车某威胁恐吓小霞,以致小霞未敢报案。
2007年4月13日17时许,乃氏兄弟手下龚某、吴某某得知3名离家出走不愿上学的女学生小田、小丽、小玉在惠农区闲转时,便从平罗打的到惠农区将3名女孩接至平罗,小田、小丽及时逃脱,刚满14周岁的小玉未能及时离开,被龚、吴二人奸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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