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8月14日讯 (通讯员邱爽)今年7月12日早8点多,犯罪嫌疑人姜某来到崇文区某大厦,凭借对大厦内一家网吧的熟悉,他从网吧后门进入,在一个包间内用剪刀迅速剪断电源线,将一台电脑显示器偷走。网吧工作人员发现机器被盗后立即察看监控录像,并根据监控记录下的影像提取出了姜某的照片。
18日中午,自以为行踪隐蔽的姜某再次来到网吧准备购买点卡,被网吧工作人员认了出来,随即警察将姜某抓获归案。
案件移送到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后,承办此案审查逮捕的检察官讯问了姜某,在审讯室里,面对检察官的教诲,姜某一直在哭泣,频频点头,但始终没有抬起头来。检察官追问原因时,姜某回答自己虽已成年,但参加了今年的高考,是往届高考复读生,高考过后,完全放松的他经常在外面游玩,很快花光了自己的零花钱,姜某说,"如果向家长要,家长肯定会盘问钱的用途",所以他便产生了从网吧偷显示器卖钱的想法。
检察官事后了解到姜某今年的高考成绩是480分,按照今年的分数线,姜某已经过了二类本科,很可能获得录取,"如果因为犯罪被羁押而失去继续深造的机会,对偶然犯罪的他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检察官认为姜某属于初犯、偶犯,赃物也已收缴,犯罪数额不大且没有造成太大损失。后经全面审查,该案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的要求,因此为了姜某的前途,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提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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