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记者任芳赵晓辉)中国证监会14日宣布,《公司债发行试点办法》即日起公布实施。试点办法规定公司债发行实行核准制,发债公司可以无担保,发行价格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为企业打开了低成本融资渠道。
拟发债公司需满足的“硬”条件有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征求意见稿中“未被设定担保或采取保全措施的净资产不少于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这一“硬”条件在试点办法正式公布时被删除。
发行程序相对简洁: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并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核准;保荐人保荐并向证监会申报;收到申请文件后证监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进行初审、审核,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决定。
试点办法规定,公司债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而不必如企业债那样去人民银行确定利率区间。可以预见,企业债的发行将逐步走向市场化定价。
“免审批、无担保、市场定价,试点办法这三大亮点基本清除了企业发债难的重大障碍。”中信证券市场部有关人士表示。
不过,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初期,只有净资产规模在10亿元至15亿元的大型上市公司才能发行无担保公司债,将来中小企业发行公司债将会先采用担保、质押等手段,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资料,在此基础上渐进式发展。
中国早在1987年就颁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但企业债市场一直停滞不前。截至2006年底,中国企业债余额为2831亿元,仅占年债券市场余额的5%,占GDP的比例不到1.4%。
专家认为,多头管理是困扰中国企业债券市场的最大问题。发行企业债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利率由央行确定,企业债上市由证监会负责,一般需由银行提供信用担保。企业人士表示,仅审批程序一项常常需要一年以上时间。
中信证券市场部杜雄飞说,申请时间长,准入限制多,使近年来发行的企业债实际上具有“准国债”性质,近80%集中在交通运输、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且主要为国有大型企业所发,接近于国际上通行的政府机构债和市政债券。
北京大学教授曹凤岐表示,公司债的推出,将增加中国债券市场可投资的新品种,为中国企业打开了一条高效、低成本的融资渠道。同时,可以改善企业融资结构失衡的问题,也可以避免企业整体的融资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对中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巨大推动作用。
他说,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受限制更少、企业自主性更强的公司债,必将成为债券市场的主角。预计到2010年公司债和企业债的总市值有望超过一万亿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