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袭警夺枪并扬言“打死警察”
民警鸣枪示警无效,遂再次开枪将一男子击伤
其余3名袭警者被增援警方制服,4人经酒精测试均属醉酒
金报热线66111111报道 前天晚上9点50分,金报新闻热线接到读者报料称,大约在半个小时前,鄞州区钱湖北路的江南春大酒店门口传出两声枪响,现在大批警察已赶到现场,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发生。
记者随即赶往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公安分局也于昨天上午就此事件的前因后果向媒体进行了详细通报。
现场
警方现场发现两枚弹壳
记者赶到现场时,并没有发现现场有群众围观,只有十多名警察聚集在江南春大酒店的大门口,一旁停着一辆标有“刑事勘察”字样的警车。几名带着白手套的民警正打着手电在酒店门前的空地上寻找什么,相继有两颗空弹壳被民警发现,并标上了记号。此时江南春酒店大堂里非常平静,前台服务员对之前发生的事均摇头表示不知。
在事故现场的对面,是一家小吃店,店老板讲述了刚才发生的事情的经过,他当时正在店里照看生意,突然听到一阵争吵声,下意识向外面看了一下,发现对面酒店门口聚集了一群人,一旁停着一辆警车。“起初我以为是顾客醉酒后和酒店发生纠纷,警察是来解决纠纷的,也没太在意。正当我又回到店里继续忙碌时,突然听见传来两声闷响,没过多长时间,就有大批的警车赶到了现场,紧跟着救护车也赶到了。这时我跑到门口观望,听一个路人说刚才有警察开枪,还击伤了一个人,我这才意识到刚才那两声是枪响。”
一名在钱湖北路开旅馆的老伯也听到了枪响。他说,当天晚上,他拿了把躺椅在门口乘凉,当时风很大,因为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路上来往的车辆已经很少了,突然响起两声枪响。这位老伯对记者说:“我当时就觉得应该是枪声,然后睁眼一看,就发现江南春大酒店门口有很多人,还依稀听有人说‘打人了’,‘开枪了’之类的话,再后来就看到警察将3名男子带上了警车。”
目击
一个38岁男子中弹受伤
民警为何会开枪?为弄清事件真相,记者在现场等待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有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目击者简单叙述事情经过。
“这是赶到酒店来处理纠纷的民警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开枪的。”这位目击者说,当时有客人不知什么原因与酒店发生了纠纷,接警后民警赶来处理,可这帮人竟然连警察都要打。民警无奈,向空中开了一枪“鸣枪示警”,可这些人却毫无收敛,场面十分混乱。但接下来的事情这位目击者也没能看到,只听到又一声枪响,后来听说袭警的人被民警开枪制止了。
记者了解到,中弹受伤的男子已被送往113医院。该男子姓杨,今年38岁,台州三门人。
通报
醉酒歹徒暴力袭警欲夺枪
经公安机关连夜调查,初步弄清了事情的经过。昨天上午,鄞州公安分局向媒体进行通报:8月13日晚上,鄞州公安分局民警在处警中,遭到一伙醉酒歹徒暴力抗拒,在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和对方抢夺枪支的情况下,果断开枪,及时制止了歹徒行凶。
民警接警前往调解纠纷
闹事者将矛头指向民警
当晚9点15分,鄞州公安分局下应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位于钱湖北路的江南春大酒店有人发生纠纷,值班民警陈吉群等3人立即出警。
来到酒店后民警发现,一伙男子正和酒店经理及保安发生激烈争吵,相互间有推拉动作。陈吉群当即上前亮明身份试图劝阻,要求双方到派出所再处理纠纷。没想到,这伙男子见民警插手,没有停止争吵,反而将矛头指向民警,立即上来对民警进行围攻。
紧急情况下,陈吉群多次发出警告并用辣椒喷雾剂喷射对方,但仍无法震慑对方行为,脸上也被人打了一拳。这时,另一男子拿起硬物砸在了陈吉群的脸部,并扬言“打死警察”。
民警被追打鸣枪示警
施暴者竟要抢夺枪支
陈吉群等3人见此情景边退向酒店外,边试图用对讲机向派出所求援。但施暴者仍不住手,一男子阻止陈吉群求援并追打到酒店外,将陈吉群打倒在花坛里。陈吉群于是拔枪,向空中鸣枪示警。
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示警的一枪居然也没能让对方冷静下来,行凶的男子依然追打陈吉群,并上前抢夺枪支。陈吉群后退,行凶者搬起一旁的花盆砸向他,并数次上前想抢夺民警的手枪。担心施暴者抢枪进一步引发暴力后果,陈吉群果断将对方开枪击伤。被击伤后,该男子立即向贸城路方向逃跑,在逃出约200米后,被民警抓获。
民警鼻骨被打成骨折
袭警者经测试属醉酒
见行凶者中弹受伤,民警将其制服后立即用警车将他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其余3人被随后赶到的增援民警制服后带走。经警方对行凶的4人进行酒精测试,四人均已属醉酒状态。目前,受伤的行凶者还在医院,而民警陈吉群鼻骨被打骨折,目前也正接受治疗。警方表示,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资料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条规定: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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