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洁实习生孙向阳)从8月9日起,广州市的优秀“准”大学生,只要凭借《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和《广州市城镇居民或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的任何一个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团委申请并接受审核后,可以获得本科5000元/人、专科3000元/人标准的爱心资助。
此次爱心资助受益于团广州市委、广州市民政局和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5家单位联合开展的“2007年广州福彩大学生爱心助学”活动。此次活动共从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处获得300万元的专款,用于解决广州户籍困难家庭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就读大学的学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