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属
当庭默默垂泪担心索赔无望
昨日庭审时,公诉人旁边坐着3名悲痛不已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
“黑龙会”造成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剧,3名原告向众被告提出了总计85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他们声泪俱下的控诉让在场者无不同情。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6月4日,因怀疑被害人刘玉祥、陈亚志盗窃冯志希家的DVD机,冯某杰等5人将刘玉祥、陈亚志活活打死。
2004年6月23日,冯志钊为不让蔡某相继续在白云区钟落潭镇附近卖毒品,指使谢文信、邝灿棣、冯俊华(均已判刑)对蔡某相实施抢劫,遭到蔡某相的反抗,谢文信持自制猎枪上前对蔡某相射击,致其伤重死亡。
休庭后,刘玉祥的家属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忧虑———害怕被告抵赖不赔偿。她说,已有几名法律人士跟她说过,被告不管赔偿与否都要坐牢,甚至可能判死刑,这样的话被告方可能就会干脆赖着不赔偿。
刘玉祥的表姐说,刘玉祥的老婆得知他遇害后,就丢下两个近10岁的孩子跑了,现在两名小孩留在广西老家给年迈的爷爷照顾,两个可怜的小孩到现在还没有读书。
陈亚志的父亲在休庭时则一直沉默,后在记者的追问下,他表示,对众多被告人口口声声说自己只是“一起玩”很痛心,他认为,被告就是在这种观念中杀人了还不知悔改。
“80后黑帮”凸显犯罪低龄化
主诉检察官分析“黑龙会”与以往涉黑案异同
同样是黑社会性质案件,但法庭上一张张稚气的脸不断提醒着,该起涉黑案件跟以往的黑社会案有着很大区别—————14名被告人一个比一个年轻。除了“老大”,其他成员都是“80后”,甚至有3人在作案时尚未满18岁。
据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先后审理了广州的三大黑帮:麦国庆黑社会案、周广龙黑社会案和简竹醒黑社会案。
该案的主诉检察官张雁昌已经是“黑帮案”的专家了,他承办的“简氏”黑帮案位列广东省“十佳公诉庭”榜首。
对于昨日审理该起涉黑案件,张雁昌表示,该案和以往“涉黑”案件相比有三大特点:
首先,被告人年轻化,这是一个“年轻”的黑社会团伙,是犯罪“低龄化”的结果。张雁昌还表示,不光是黑社会性质的案件,现在所有的犯罪都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
第二,该黑社会组织的发展入会对象竟然选择了在校学生,以未成年人为目标,势力渗透到广州市白云区竹料地区的中小学校,这一点是在黑帮案中从来没见过的。
第三,和以往的黑社会组织相比,该团伙组织章程更加严密,以往很多黑社会都是口头加入即“入会”,但该黑社会组织还要求加入组织的学生签订“保证书”或“入会书”,并留下生辰八字、电话号码和家庭情况等,其组织控制更加严密。
庭审将追加"法庭教育"
此次广州中院审理“黑龙会”涉黑案为何不是由一贯审理黑社会案的刑一庭来审理,而是由未成年人审判庭来审理?
广州中院表示,由于14名被告人中有3人在作案时尚未成年。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案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来审理,且在庭审程序中,追加了法庭教育的程序。在庭审结束前,对涉案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
背景链接
广州覆灭三大黑帮
周广龙黑帮
作恶广州火车站地区达5年之久的周广龙黑帮,2001年11月在广州市中院受审。该团伙24名被告被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敲诈勒索,行贿,对公司人员行贿等7项罪。几名被害人向周广龙等被告提出民事索赔,数额最大的达144万元。
麦国庆黑帮
受澳门黑社会大佬派遣回内地的“收数(粤语,追收高利贷、追债)行动组”与广州娱乐场所“看场”黑恶势力相纠合,靠着追收高利贷、追债的高额回扣渐渐“坐大”的麦国庆黑社会性质组织,2003年4月8日被押上广州市中院接受公审。据悉,这是广州市首宗由境内外黑社会势力相勾结而形成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也是广州市被提起公诉的第二宗涉黑案件。全案共23名被告人,被指控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绑架、抢劫等共计11项罪名。
简竹醒黑帮
简竹醒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广州中院至今为止受理的被告人数最多、罪名最多的一宗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度被称为“广州最大黑帮”案,35名被告人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11项罪名,其中简竹醒一人就被控8项罪名。广州中院在2005年3月14日到19日,连续6天对简竹醒案进行审理。
“简氏黑帮”操纵花都区新华镇机保段水果批发市场,获取非法高额利润;控制芳村区、白云区及佛山市南海区一带的地下赌场,通过开赌场、收保护费、放高利贷等牟取非法利益;控制芳村区部分娱乐场所的毒品销售;干扰芳村区沙洛村的基层选举;操纵芳村区龙溪村、南漖村等地的填土工程;破坏芳村区沙洛村的土地招标活动。
[上一页] [1]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