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陕西8月15日讯 (通讯员 黄振涛刘普社)身为国家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征缴农用机动车辆养路费是其本职工作,但由于征费之心过于迫切,竟无视国家法规和安全责任制度,违规追赶欠费车辆,致使被追车辆侧翻,压死一名路人。
经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县法院开庭审理后,8月7日,对两名涉案运管人员以滥用职权罪作出有罪判决。
今年3月7日下午,武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贞元管理站副站长杜某放带领该站杨某全等几名工作人员驾车上路稽查时发现,一辆农用三轮摩托车在前方同向行驶,工作人员以车辆较新初步判断该车未缴纳养路费,遂开车追赶。与被追赶车辆并排行驶,示意停车。被追车辆司机极度恐慌,从公路拐向一条小路时,发生侧翻,将路旁站立的一位行人压伤在车下,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晚死亡。
武功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杜某放、杨某全身为国家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稽查工作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的有关法律规定,不能正确行使职权,触犯了《刑法》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滥用职权罪。法庭考虑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承担了较大数额的经济赔偿(赔偿受害人17.3万元),遂从轻判处其犯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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