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8月15日电(记者王立芳)记者15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根据广西新出台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广西每年的资助经费将达到8.43亿元,覆盖广西30%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和90%的中职学校在校生,各项奖助学金标准均有提高。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后,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根据自身实际,广西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并将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根据新资助体系测算,广西资助经费一年投入将达到8.43亿元,由中央财政负担6.68亿元,自治区财政负担1.06亿元,市级财政负担0.69亿元,各项奖助学金标准均有提高,并且明年国家还要进一步增加投入,确保资助体系持续健康地运转下去。
记者了解到,新资助体系中新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生每年4000元提高到5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从原来的每生每年一等奖2500元、二等奖1500元,统一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高校国家助学金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了500元。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500元,将惠及广西37.6万名一、二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受助人数为政策调整前的13.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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