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垄断奶粉背后的“山大王”心态
■莫言锋
北京部分医院以推广母乳喂养为名谢绝自带奶粉,但各种奶粉的广告和试用装都能堂而皇之地在医院出现。卫生部有关工作人员称,禁止自带奶粉主要是从孩子的健康出发,但是如果医院出现推销婴儿奶粉的行为,则是坚决不允许的。
国家提倡“母乳喂养”,并为此制定了《婴幼儿喂养策略》、《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指导文件和行业法规,这一措施无疑是有必要的。然而,提倡“母乳喂养”并不是要强制“母乳喂养”,更何况,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母亲不能或不愿意用“母乳喂养”,母乳代用品的使用早已变得越来越普遍。
为了杜绝母乳代用品的泛滥使用,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对母乳代用品的生产、销售、宣传和管理制定了严格的规范措施。办法中规定,任何商业机构和医疗机构都不能向顾客宣传、兜售母乳代用品,把有权发放母乳代用品使用资料和宣传资料的范围严格限定在“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现在看来,医院谢绝“自带奶粉”,并由其统一向顾客提供奶粉,至少违反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中的两条规定,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不得在机构内张贴母乳代用品产品的广告或发放有关资料,不得展示、推销和代售产品”;“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向孕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母乳代用品 不得将产品提供给孕妇和婴儿母亲”。可见,这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
医院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违反相关规定搞“奶粉垄断”呢?最直接的原因,无疑是母乳代用品市场的畸形竞争和暴利驱动。一方面,随着我国奶粉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不少奶粉公司纷纷突破了政府有关“禁止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开展有碍母乳喂养的销售活动”的禁令,开展恶性竞争,很多厂商甚至把销售终端直接打入医院之中。另一方面,母乳代用品市场暴利惊人。现在,成本几元的奶嘴卖到二十多元,而一些出厂价格仅有几十元的普通奶粉,在经过医疗人员的推销之后,能卖出高档奶粉的价钱。
医院之所以能垄断奶粉供给,除了暴利驱使之下的冒险心态以外,更为重要的是源于一种“靠山吃山”的“山大王心态”。病人为什么会相信医院呢?毫无疑问,是因为医院够专业,而专业,往往意味着“够权威”和“有保障”。于是乎,在很多时候,病人权衡轻重之下,一般都会选择与医院的规定或医生的意见相配合,至于那些有可能被侵犯的所谓权利问题通常都被轻而易举地忽视掉了。或许有人会说,医院以专业意见影响或决定病人的选择,如果是出于纯粹的治疗目的,这一点应该无可厚非。可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医院是在以保障婴儿健康和执行国家政策为名,行垄断牟利之实。“进了我这个门,就得喝这里的奶”,如此做法和“强买强卖”又有什么分别呢?
长久以来,我们的一些公权部门和垄断机构,凭着自己手里的权力或独特的垄断地位,形成绑架公众权利的“部门利益小集团”,像昔日的梁山好汉一样,过着“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的“幸福”生活。像这样的“山大王”心态,不仅是对社会公平的挑战,而且是对市场秩序的干扰,就本质而言,是一种职能异化之下的绿林逻辑。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远目标来看,这样的思维无疑是不合时代潮流的。现在,连医院这样关乎公众生命健康的要害机构都在“靠山吃山”了,看来,相关部门该醒一醒了。再不下猛药治一治的话,后果必将不可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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