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信用卡恶意透支现新动向 专业化集团化大额化特征明显 本报武汉8月16日电中介公司代办信用卡,并提供POS机为客户刷卡虚假消费套现,从中赚取代办费和手续费,从而促使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犯罪日趋严重。
近来,这一新动向引起了湖北省警方的高度关注。
今年5月,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一起信用卡诈骗犯罪案。黄石市民彭某于2005年9月27日持农行贷记卡,在“黄石市燃宁科技有限公司”POS机上透支消费5000元,透支逾期达18个月分文未还。
经查,彭某2005年因赌球无法偿还债务,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燃宁公司”梁某。该公司表面经营汽车配件业务,实质上是专门代办各家银行信用卡业务,从中收取200元/张的代办费。信用卡办下后,该公司再提供POS机为客户刷卡虚假消费从中套取银行现金给客户,从中扣除2%手续费,除去银行0.5%至2%的刷卡扣率,还可以赚取差额利润。如果客户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银行资金该公司还可以替客户代缴,从中收取3%手续费,然后再虚假消费套现。
彭某在该公司申请代办了三张银行信用卡,后持卡在该公司的POS机上假消费套现14200元,只偿还银行9200元,透支5000元18个月无法偿还。
据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彭某的案例可以看出,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犯罪已逐渐由单人直接刷卡消费恶意透支,发展为专业化、集团化、大额化的虚假消费套现。一些不法中介公司通常在报刊杂志、互联网或街头散发小广告,以办理贷款的名义为个人或企业办理信用卡套现业务。由于信用卡透支消费一般具有50天的免息期,对于急需资金周转的个人或企业具有很大的诱惑性。
胡新桥 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