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七日电 题:中国土地调控当更有效率
中新社记者 赵胜玉
快速发展的经济,使资源瓶颈越发凸现。据估计,二00七年中国GDP的增长率仍将保持在百分之八以上。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土地资源保护,尤其是十八亿亩耕地保护目标的形势将更加严峻,同时亦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提供良好契机。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土地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严金明认为,确保十八亿亩这条红线不被突破,是一个重要而迫切的课题。破解这一难题,需要从体制、机制和观念上顺势而为,作一些积极的调整,以迅速应对新情况、新变化,让土地调控更有效率。
首先,土地政策应继续从需求管理向供给调节转变。以前,土地供应往往以需求定供给,今后应转变到以供给来引导需求,让土地供应这一宏观调控的“第二只手”发挥更大作用。土地供应政策制定应该站在国家的高度,兼顾耕地保护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这意味着,土地宏观调控在政府职能管理中地位的跃升,未来土地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只会强化不会减弱。当然,作为宏观调控的实施者,政府进行土地宏观调控需要注重市场规律。当前,尤其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以土地的供应来调控房地产价格,形成以土地供应为龙头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调整房地产的用地结构,控制豪宅等高档房地产,对合理的大众性用地消费应保障住房用地,土地供应量应根据情况温和增长。
其次,城市土地开发供应应有中长期计划。目前,土地开发供应计划以年度计划为主,缺乏中、长期土地开发供应计划,并且计划在年际间的相互协调也不足,各年度计划的统筹协调性较差。因此,应在现有计划体系的基础上,着力增加中、长期计划的,完善土地开发供应计划体系的时间序列,切实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在土地开发供应计划中的有效实现。
第三,注重“三项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和统一。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三规”。“三规”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同对区域未来的发展起着控制和引导作用。从长远来看,应该制定《规划法》,统一协调和规范各类规划编制工作,合理搭建规划体系,并明确各级总体规划的法定地位,同时提高规划和计划的科学性。
第四,进一步注重发挥土地税收手段的宏观调控作用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土地税收,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实现土地资源有效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通过利用财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手段,可以促进部分企业的存量和闲置土地入市,从而增加建设用地的供应途径。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