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存在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审前羁押时间过长,甚至接近实际判处刑期的现象,会同区公安分局、法院、司法局建立了简单刑事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快审”的快速办理机制,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6年9月区院正式实行简单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以来,共有31件案件适用了快速办理程序。快办案件平均审查批捕时间2天,审查起诉期限为1.6天,审判期限为10天,其中,批捕阶段最短用时1天,公诉阶段最短用时1天,审判阶段最短用时5天。
殷晓华 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