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8日电 台北消息:5年前震惊海内外的澎湖空难事件,罹难者张育元夫妇的两名子女因不满台湾“中华航空公司”理赔金额,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台“最高法院”认定“华航”在维修飞机上有重大过失,应赔偿两人各1500万元(新台币,下同)精神慰抚金,创下台湾地区司法判决慰抚金的最高纪录。
2002年5月25日,“华航”一架飞往香港的班机在澎湖马公外海上空解体,坠毁海面,机上人员全部罹难。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华航”当初与澎湖空难的罹难者家属达成和解,赔偿每名罹难者1420万元,由家属们自行分配;但张姓夫妇的子女张怡芸、张绍孔则不愿接受和解。另外还有7名外籍乘客的家属不接受和解条件,在海外法院起诉向“华航”求偿。
据了解,“华航”虽辩称该公司只有轻度过失,但法院依据有关调查报告认定,“华航”于事故前未充分维修飞机,且自1997年起,未依维护计划预防及控制飞机的腐蚀,才使得出事的飞机机身结构失效,于空中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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