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多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始终坚持把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全市依法管理和依法治市进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落脚点。通过坚持不懈、有针对性、比较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全市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自觉性都有了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199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了《中共桂林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若干规定》、《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全面推进了工作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促进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执法责任制。桂林市坚持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和重点,狠抓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高执法司法水平。从1998年开始,在全市推行以执法责任制度、执法程序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责任制。到去年底,全市乡镇以上执法、司法机关全面建立和实行了执法责任制,较好地规范了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使全市的执法、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加大政务公开的层面和力度。将政务公开的范围由窗口单位推广到乡镇以上全部执法机关和执法行为。特别是对市政建设的重大事项,做到在市区主要街道和《桂林日报》上进行公示,市领导亲自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注重发挥专家、律师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市委、市政府聘请了10名律师组建了法律顾问团,聘请了6名各方面的专家组建了专家服务团。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县区政府也普遍聘请了法律顾问,高度重视做好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法律论证工作。有些部门还把法律咨询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由于各级领导干部重视学习法律、运用法律、依法管理,几年来,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没有发生重大的决策失误、重大的违法犯罪等问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