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洁)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日前透露,到2010年,全省各类建立工会的企业起基本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4万多份,覆盖企业4.4万多家,涉及职工240多万人。
据介绍,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目前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遇到哪些阻力?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存在“四不”情况:企业不愿谈,担心协商工资损害了企业方的利益;职工不敢谈,担心提出协商要求被企业解雇;职工对相关工资法规政策不熟悉不会谈;工会组织不健全不能谈。
据介绍,为改变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现状,广东省已在广州、珠海、江门等地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广州市试行向社会招聘工资集体协商专业人员代表职工直接或间接指导职工代表与企业进行工资协商,提高了职工的谈判协商能力;深圳、东莞、佛山、肇庆等地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扩大了工资协商协议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江门以劳动定额管理为核心内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较好地解决了计件单价的确定问题;珠海松下马达有限公司、惠州东风本田公司确立以协商双赢促进发展的理念指导工资集体协商。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等组织将努力推进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的各项工资制度建设,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