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对全市各区县、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公开选拔党政机关处级及相应职级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实行统一联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的职位为108个(其中,面向全市88个职位,面向本区20个职位)。
具体是:
(一)和平区(17个职位)
区文明办副主任1名;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
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1名;
区环保局副局长1名;
区科委副主任1名;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1名;
区司法局副局长1名;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5名;
街道武装部部长1名;
中学副校长4名。
(二)河东区(2个职位)
区审计局副局长1名;
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
(三)河西区(5个职位)
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名;
区经贸委副主任1名;
区文化局副局长1名;
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1名。
(四)南开区(3个职位)
副处级领导职务3名。
(五)河东区(13个职位)
团区委副书记1名;
区委研究室副主任1名;
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1名;
区科委副主任1名;
区招商办副主任1名;
区旅游局副局长1名;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
意式风情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3名。
(六)红桥区(10个职位)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区经贸委副主任1名;
区建委副主任1名;
区科委副主任1名;
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1名;
区财政局副局长1名;
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1名;
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1名;
团区委副书记1名。
(七)塘沽区(10个职位,其中3个职位面向塘沽区)
团区委副书记1名;
区文化局副局长1名;
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区法院副院长1名;
滨海职业学院副院长1名;
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街镇副职3名(面向塘沽区)。
(八)汉沽区(10个职位)
区经贸委副主任1名;
区建委副主任1名;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
区委研究室副主任1名;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
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区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1名;
区审计局副局长1名;
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名;
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1名。
(九)大港区(7个职位,其中5个职位面向大港区)
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区社区医院副院长1名;
区档案局副局长(档案馆副馆长)1名(面向大港区);
区政府研究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1名(面向大港区);
区审计局副局长1名(面向大港区);
团区委副书记1名(面向大港区);
区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面向大港区)。
(十)东丽区(5个职位)
区旅游局副局长1名;
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1名;
区国资委副主任1名;
区建委副主任1名;
区规划局副局长1名。
(十一)西青区(4个职位)
区法制办副主任1名;
区文化局副局长1名;
区委党校副校长1名;
区档案局副局长1名。
(十二)津南区(2个职位、面向津南区)
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团区委副书记1名。
(十三)宝坻区(6个职位、面向宝坻区)
街道、乡镇主管经济的副主任、副镇长6名。
(十四)静海县(4个职位)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1名;
县建委副主任1名;
县委党校副校长1名;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1名。
(十五)宁河县(4个职位、面向宁河县)
县妇联副主席1名;
团县委副书记1名;
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县委研究室副主任1名。
(十六)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2个职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秘书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秘书处副处长1名。
(十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个职位)
食品安全监察专员(正处级)1名。
(十八)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2个职位)
办公室副主任1名;
教务处副处长1名。
(十九)中国农工民主党天津市委员会(1个职位)
办公室主任(正处级)1名。
注:没有注明公选范围的,为面向全市进行公开选拔;没有注明职级的,为副处级领导职务。
二、参加公开选拔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资格要求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截止日期2007年8月1日,下同),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的干部可报考副处级职位;任副处级职务满2年或任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可报考正处级职位。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年龄详见各公选职位具体要求,年龄计算到2007年8月。
(4)报考专业性比较强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
(5)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
(6)身体健康。
(7)在公选范围、报考人员学历、职称和年龄方面有特殊规定的,按公选职位特殊要求执行(详见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公布的《2007年天津市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职位情况》)。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联考、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命与培训的程序进行。
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拟选拔的职位与参加笔试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8(低于此比例的职位取消公开选拔);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取前5名参加面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前3名列入考察范围。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由同一考察组负责。
各单位党委常委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用人选(确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以空缺),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法定程序任职。经任前培训后试用上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履行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统一联考的内容和时间
统一联考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分设考场、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统一要求的方式进行。
1、考试内容。笔试试题题型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大类,以主观性试题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主要对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素质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测评。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2、考试时间。统一联考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有公选职位的各区县和委办局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公选职位的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7年8月24日至28日(每天上午9:00—下午5:00)。
2、报名地点:各公选单位(详见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工作证;(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4张(含报名表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其他事项: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07年9月2日到各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公选监督及联系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327017、23327016。
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统一联考监督组的监督电话:12380。
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是本次公选工作网站,公选具体信息请登录查询。
天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200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