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发生的福州警匪勾结杀人案,曾引起公安部长批示、公安部督办。被嫁祸的陈信滔受到了1072天的冤枉羁押,8月17日,他拿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他89683.52元。这与陈信滔申请赔偿的3815846.49元相去甚远,他和律师昨日表示将进一步向福建省高院申请赔偿。
刑警队长伪造杀人现场
2000年10月8日,陈信滔与徐承平(已被判处死刑)合作投资福州安详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及旧车交易业务。陈信华找到卞礼忠出面调解与徐承平的矛盾。2001年2月20日,徐承平同福州市晋安分局岳峰刑警中队原中队长郑军、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刘雄等人向卞礼忠发射子弹150发,致使卞礼忠身中数十弹,随后又伪造卞持枪抢劫被警方击毙的现场。
当晚,徐承平以公安机关办案的名义,指使林某(另案处理)等人,抢走陈信滔停放在安详车场内的26辆汽车以及过户资料,后徐将大部分车辆变卖。经估价,被抢的26辆车价值人民币324万余元。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案后对外宣布:这是一起“持枪敲诈、抢劫案”,而陈信滔兄弟是卞礼忠敲诈勒索的幕后指使人。陈信滔、陈信华后被错判3年有期徒刑,关押1072天。
申请赔偿一波三折
在此案经过8次退回侦查、9次开庭,两次被一审法院判刑,又两次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之后,2004年3月4日,陈信滔被无罪释放。
2004年3月25日,陈信滔兄弟就向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申请国家刑事赔偿3815846.49元。
今年6月20日,福建省高院终审判决徐承平等人罪名成立,判处徐承平死刑。8月1日,福州市中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认为晋安区检察院和法院应共同对错误逮捕和错误判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但精神损失赔偿于法无据,旧车市场损失360万元也不在本案范围。
赔偿决定书指出,陈信滔根据社会服务业平均职工工资三倍提出的115846.49元不符合赔偿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2007)2号公告,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平均在职职工日工资为83.66元,最终决定陈信滔的国家赔偿是89683.52元。
对此,陈信滔的代理律师、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洪南说,他们将进一步向福建省高院申请赔偿。
福州警匪勾结杀人案回顾:为垄断市场,“黑老板”伙同公安局副局长精心策划杀害竞争对手:把对方“妆扮”成劫匪,动用警力用150发子弹将其“围歼”,并粉饰成先进事迹。涉案副局长于2002年携1000多万美金远逃美国,他的家中被搜出3000万元人民币。(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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