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告证人出庭作证
原告单位员工来到法庭试图将其“押”走
被拦阻后聚众打伤法院工作人员 劫证人打法官妨害公务七人被诉
事后证人不敢再作证 严重影响了诉讼进程刑案
虽发生在朝阳但根据指定管辖由东城检法机关审查
本报讯 (记者王巍 通讯员田申) 对被告证人出庭作证不满,原告单位的员工来到朝阳法院大屯法庭,试图将证人“押”进汽车带走,被法院工作人员拦阻后将其打伤。
被公诉的姜庆涛、杨名将、于才祥、张长虎、赵健、朱叶和马献忠7人,均是北京粤港明珠鱼翅海鲜酒楼的工作人员。姜庆涛是酒楼的保安队长,其他人有的是保安,有的是领班。
从被告人的供述来看,2006年11月27日晚上7点左右,姜庆涛从另一名保安队长赵磊处得到消息,说接到办公室主任张春雷的电话,让找些人赶到朝阳法院大屯法庭。
“我感觉是要打架。”姜庆涛事后说。他当时叫上了酒楼里的同事们,开着金杯车往大屯法庭赶。临走前,他还嘱咐手下:“换掉制服,取掉工牌!”
赶到现场后,姜庆涛等人按照指示,将刚从法庭里走出来的证人张某围住,架着他就往车上塞。
这时,张某奋力呼救。随后走出法庭的朝阳法院的法官薛妍等人赶紧上前制止。“你们不能这么做,抢证人是违法的。”法官说。
但是,姜庆涛等人根本不听劝阻,在张春雷的指挥下,还是将张某架上了金杯车,同时推开了试图把张某从车里拉出来的法官。
此时,大屯法庭的工作人员马平等人也赶到现场,将欲驾车带张某离开现场的姜庆涛拉下驾驶座,证人张某乘机脱身,躲进法庭。
姜庆涛等人下车后,与法院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有的用拳脚,有的用板砖,众人将朝阳法院的5名工作人员打伤。后姜庆涛等7人被制伏,但张春雷和赵磊在逃。
事后经调查,引发此次事件的原因是:当天法院开庭审理了威海天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粤港明珠鱼翅海鲜酒楼起诉承包人崔某一案。庭审中,张某等人出庭为崔某作证。张某的证言惹恼了在场旁听的酒楼办公室主任张春雷,于是他打电话通知酒楼工作人员,随后发生了上文的一幕。
事发后,证人张某再也不敢到法庭作证了。据承办法官讲,这已经严重影响了诉讼的进程。
据了解,该案虽然事发在朝阳区,但由于涉及朝阳法院的法官,按照关于指定管辖的规定,最终由东城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后,案件将由东城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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