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拉网查价格违法行为 串通涨价最高领罚30万
对各行业协会组织串通价格、合谋涨价、个别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依法从快从重处理,最高罚金可达30万元。这是记者8月19日从市物价局获悉的。
据了解,8月18日至19日,沈阳市物价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市内各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营业场所进行价格检查。
沈阳市1至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与去年同期相比累计上涨3%,其中食品类上涨6.6%,拉动CPI上涨2.4个百分点。在国内36个大中城市中,沈阳排在第13位;在省内14个城市中,沈阳排在13位。
面对价格总水平递增的态势,市物价局联合市内五区及东陵区物价局进行拉网式检查,主要检查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家禽等食品价格。对于各种行业协会组织串通价格、合谋涨价、个别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依法从快从重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的,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记者孙明鑫、通讯员王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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