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向员工发了清凉饮料,是否可以不发高温补贴?昨日(19日),针对诸多市民打进的咨询电话,市安监局作出回复。同时提醒市民,要妥善保管工资单,以证明用人单位是否发了高温补贴。需要咨询或投诉的市民,可以拨打24小时投诉热线67511625举报。
高温补贴要用现金补给 自重庆市开始实施高温补贴以来,市安监局和各区县安监局的咨询投诉热线就接到不少咨询投诉电话。
昨日上午,沙区某物业公司上班的熊女士向市安监局反映,她的所在单位拒绝为员工发放高温补贴,理由是物价上涨,钱都补贴到员工每天的伙食中去了。
对此,市安监局高温补贴工作人员回复表示,食堂成本增高跟高温补贴是两码事,《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要求发放高温补贴要用现金补给,不能用食物折合现金抵消补贴,如用人单位拒发现金补贴属违法行为。
清凉饮料不能代替高温补贴 在市民咨询电话中,记者发现不少市民提到单位发放清凉饮料代替高温补贴的问题。“这属于违规操作。”安监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在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免费为其提供足够、卫生的清凉饮料。清凉饮料费不应从工资中扣除,更不能折合现金抵消高温补贴。
投诉以工资单为凭据 市安监局表示,有部分市民向他们反映,单位拒绝发放高温补贴。但就在安监部门前往调查时,用人单位负责人却称高温补贴要在月底发工资时统一发放,使得安监部门无法取证。
“投诉需保留有效证据。”工作人员称,有效证据就是市民每月的工资单。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补贴,就会在工资单中设立此项。市民在确定没有得到高温补贴就可以用工资单做证据向安监部门投诉。 (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