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6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专家表示,《意见》是自1994年住房体制改革启动以来,以国务院名义直接下发的第三个与住房制度改革相关的文件,与前两次国务院颁布的相关文件一起,勾勒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住房制度的总体框架。中新社发井韦 摄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以下简称24号文)发布后,广州、北京、上海等城市随即做出了积极的响应。
本报记者获悉,三城市的地方执行细则正在酝酿之中。其中,广州市政府计划于8月20日前后对该政策作出相关回应。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24号文公布以后,广州市反应迅速,“我们已经连续开了4天的会,围绕的主题就是政府保障性住宅的建设和广州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该人士还透露,广州市长张广宁计划于近几天召开一次针对24号文件的新闻发布会,会议的相关文件已经修改多次,到记者发稿前,还未定稿。
此外,一位北京市接近政府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北京市针对24号文的相应文件正在紧张制定,预计近期将由市政府统一发布。据其透露,北京市的住房保障细则将主要以此前发布的两个保障房管理办法为主。
“24号文件发布后,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调整其中的数字,以和中央规定相衔接。”上述人士表示。
北京市已经发布的两个保障房管理办法是指《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今年年初,北京市政府部门公开表态,今年要开工建设30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同时今后3年北京要开工建设10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和1000万平方米的限价房。目前,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正在加大对保障房购买者的资质审批力度,从5月开始已经在宣武、海淀等区进行了试点。
同时,上海也正在酝酿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8月15日,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扩大会议上,上海市市长韩正首度披露,根据“向民生倾斜”的政策导向,今年下半年上海市将出台一揽子民生保障政策,而住房保障工作也是其中的重点之一。
“根据上述《意见》,上海将扩大廉租住房制度受益面,年内将在中心城区全面推开,明年覆盖到全市各区县。”韩正强调。
韩正表示,今后上海廉租房工作的重点,一是完善收入认定机制。廉租对象的收入认定标准不再与低保线挂钩,而是根据市民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提高租金补贴标准。三是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增加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力、人均居住面积不足4平方米的特困家庭等3类实物配租对象。四是多渠道筹措廉租房房源。
据悉,上海市扩大廉租房受益面试点将从9月上旬起分步启动实施。浦东、卢湾两区先行推开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工作,年内覆盖到中心城区各个街道,明年覆盖到全市各区县。
目前,上海市住房保障部门已经开始多渠道筹措廉租房房源。今年6月末,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拿出20亿元公积金增值收益购买配套房充实廉租房房源。(曾冬梅王伟民刘笑一)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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